六朝時代的文學,被視為是「經國之大業」(《典論‧論文》),具有「君臣所以炳 煥,軍國所以昭明」(《文心雕龍‧序志》)的作用,文學在此時被視為具有重大的 政治意義,是不言可喻的。既然文學與政治的完善,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那么掌握 了文學就有證明適合執政的作用,亦即證明了掌握文學者,有占居統治地位的合理性 。 所以在六朝長期占有統治地位的士族,必然是掌握文學者,否則非士族而掌握文學者 ,就有質疑士族居於統治地位合理性的能力,這對於維持長期穩定的士族政治,實為 不利。因此一旦出現與士族爭奪支配權的對手,士族便會頃向於使文學以對手不易掌 握的面貌出現。本文即是基於此觀點,以考察六朝文學演變之一原因。全文共分六章 : 第一章<結論>,旨在說明本文之研究目的及方法,并確定本文所稱之<六朝>的範 圍及<人才>的名義。 第二章<士族的政治地位>,主要是透過統計的方法,以證明六朝時代居於統治者地 位的,是一群在學術背景上、取得統治權的過程上,同質性相當高的集團。雖然此集 團實際把握的權力,在六朝時代有或強或弱之別,但總是占有主要官職的大多數。因 此士族占有統治者地位,是一個縱貫六朝的、長期的狀況。 第三章<與士族特權配合的人才觀念>,主要是透過史料的句稽,以處理如下問題: 士族凸出本身的特質,使之成為最重要的任官條件,從而得出一個結論:擁有這些特 質者,是適應於居官的政治人才。而這些特質既為士族所特有,因此不易為非士族者 所獲得,於是士族就恆能證明本身為政治人才,也就保障了士族及其子弟的任官特權 。 第四章<文學與政治結合>,首先透過六朝文論的描述,以證明文學與政治具有密切 的關系,繼而以比較的方式,證明判斷政治人才與文學人才的方式相同,成為文學人 才,有證明自身為政治人才的作用。如此一來,文學有任官合理性的證明作用,勢必 成為士族所必須掌握的資源。 第五章<與士族政治環境相應的文學>,則考察六朝文學演變的原因。首先證明士族 政治環境的分期(以士族所面臨的不同的政治競爭對手作分期依據)和六朝文體的分 散(以六朝文論的描述作分期依據)之間,存在著對應的關系。從而以真正族政治環 境的分期作綱目,考察各時期文體所呈現的面貌,與士族所面臨的政治競爭對手間的 關系。 第六章<結論>,則為本文的研究成果,作一簡單的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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