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性之認識及其錯誤,為刑事責任問題之焦點所在,且涉及刑法基礎理論之問題。 亦即由於目的行為論之倡導,使故意過失在犯罪論體系上之地位發生變動,連帶的故 意過失究為構成要件要素或責任要素?違法性認識或其認識可能性究為故意之成立要 素或責任之獨立要素均受影響,甚而波及犯罪之成立及其處罰。又構成要件錯誤與違 法性錯誤之區別標準應從形式上或實質上加以界定?以及如何建立違法性認識可能性 之判斷基準,均與違法性錯誤之問題息息相關,本論文主要參考中、日、德等之學說 、實務見解及立法例等文獻,以作為分析歸納問題之資料,希能對違法性認識及其錯 誤之理論能有所瞭解,並略述己見,以供我國修法之參考。 本論文共分八章,玆就各章之要旨略述於后: 第一章:緒論。本章係說明違法性認識及其錯誤為刑事責任問題焦點所在及研究範圍 ,以明題旨。 第二章:違法性認識之概念。本章簡述違法性認識之對象、程度及其與責任理論之關 係,以明違法性錯誤學說之理論基礎。 第三章:違法性錯誤之學說。本章介紹違法性錯誤之理論,以明其在刑事責任理論之 地位。 第四章:違法性錯誤學說之檢討。本章就各種學說理論加以分析批判,並闡明責任說 之可行性。 第五章:我國違法性錯誤之規定及立法例上之比較。本章說明現行法第十六條及實務 見解究係採違法性認識不要說、故意說或責任說?並參照外國立法例,以明違法性錯 誤採責任說之立法趨向,供我國修法改進之參考。 第六章:構成要件錯誤與違法性錯誤之區別標準。本章試著從形式與實質兩方面建立 兩者之區別基準,並經由各種實例之剖析加以印證其區別所在。 第七章:違法性認識可能性之判斷基準。本章係說明就違法性錯誤無論採取故意說或 責任說,歸結之,仍應探討違法性認識可能性之有無,故建立其判斷基準,為當今重 要之課題。 第八章:結論。本章係就前述各章之主要內容為歸納性之總結,作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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