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的需求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之一,租屋是無住屋者解決住的需求的一個基本方式。國 內目前對租屋問題的研究尚在萌芽階段,而針對大學生租屋問題的研究更是少見,本 文以東海大學學生為研究對象,以問卷為主要研究工具,以人口統計變項、實際租金 及房間坪數與理想之差異程度、生活導向與住宿意願等為獨立變項,以住屋本身變項 之滿意程度、住屋環境變項之滿意程度、社會經濟變項之滿程度等為依變項進行研究 。 本研究之主要發現如下: 一、認為大學生活中收獲最大的是「社團經驗」者,相對於「鍛煉體魄」者,在下列 變項有顯著較高之滿意程度:同棟宿友之嗜好、同棟宿友之生活習慣、同棟宿友對他 人之關懷程度。 二、比較校外租屋者,住在校宿舍之學生對治安狀錶、警衛系統(比東園巷、新興路 及遠東街、國際街一帶)、與學校距離、面積大小(比東園巷、新興路與遠東街、國 際街及臺中市區一帶)有顯著之滿意程度,但對住處之寧靜性(比遠東街、國際街一 帶)、隔音狀錶、同棟宿友避免發生噪音之努力程度(比東園巷、新興路與遠東街、 國際街及自己家)有顯著之不滿意。 三、學生個人收入較高者(每月一萬元至二萬元)比每月收入較低者(每月零至五千 元)對衛浴設備、同棟宿友避免發生噪音之努力程度有顯著之滿意。 四、家庭對學生的實質支助無困難之學生對房間面積大小、與房東相處、租金之合理 性、押金之合理性的滿意度顯著高於有困難者。 五、實際之房間坪數比心中理想坪數少一至二坪者,比多零至一坪者,在租金合理性 、與房東相處問題、對同棟宿友的溝通與交往等都有顯著不滿意。 六、實際租金比理想租金多二千元以下者,比多四千元以上者,在房東回應房客增添 設備(公用或私人用)之要求中有顯著之滿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