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的保育事業,在母親因農忙或遇戰亂時無暇照顧幼兒的情況下應運而生,世界 各國多以社會福利事業視之。隨著社會的轉型和婦女追求自我意識的提高,保育事業 和社會問題相連結,而有了更多不得不令吾人深思的視點產生。 我國目前的保育事業,雖有實際的需要,由於尚屬起步階段,各種法令、制度均不夠 周密;再加上未經認可的私人保育機構泛濫,設備及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經報上所披 露之意外事件不勝枚舉。嬰幼兒日後終將成為社會一份子,幼年時期所受教育及保育 的完善與否,干係到其人格之養成,進一步影響到社會及國家之前景。 鄰國日本之保育事業,最早可溯至明治23年(1890年)的農忙托兒所,至昭和22年( 1947年)制兒童福祉法起直到今日,其保育所之普及率及利用率已達一水準。本論文 試簡介其保育事業之發展經緯,期能給予此地保育人員一個啟發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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