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根據Rawls (正義論)的差別原則建立一經濟模型,並試圖從事前與事後 的立場分別以驗證方式說明:在試圖從事前與事後的立場分別以驗證方式說明:在什 麼條件下的經濟模型會滿足差別原則與小中取大原則,以及該模型背後所離含的經濟 意義及道德觀。本文主要考慮的方向有二:一為站在事前行為人的立場,相當於面對 不確定情況的選擇行為,分別從Musgrave的風險趨避以及Harsanyi的道德價值判斷為 出發點,進一步解釋在原初情境下兩者之間的「相互冷淡合理化行為」是否一致;其 次,利用命題證明差別原則與小中取大原則之間的差異性及其存在的條件,以及其是 否為原初情境下合理化行為所推導的結果。二為站在事後道德人的立場來探討小中取 大原則會被接受的道德觀,本文主要從社會福利函數的觀點來進行正義問題的分析, 探討一個道德人會以何種型式的函數來衡量社會福利,文中分別以二種一般性的社會 福利泛函數(SWFL)進行驗證:一為CES 型態的SWFL,二為Roberts 在1980年建立的 SWFL,兩者均可解釋小中取大原則存在的某種特別條件,及其所隱含的經濟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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