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在哈代小說中是廣泛地被應用的題材,但是他並不是側重於描寫浪漫唯美的 情愛故事,他的小說是真實生活的寫照。從哈代的寫作生涯我們可知他逐漸地對社會 的體制及雙重的道德標準感到不滿。本論文的研究是藉由社會背景的探討,進而理解 作者對身處的時空背景的特殊關懷,並以作品敘事結構的分析以彰顯婚姻的主題。 在哈代晚期三本小說中,其對婚姻問題的關懷更形明顯。在《林中人》作者藉其祖母 的悲慘婚姻及社會階段意識為經緯描述主角如何成為不理性婚姻法的犧牲者,即在不 能離婚的情況下,面對不忠實的丈夫,痛苦渡日。在《黛絲姑娘》中,哈代處理婚姻 道德及貞操問題,而黛絲同樣地被塑造為社會產物的犧牲者。直到《無名的裘德》作 者才完全表達婚姻中兩性關係的觀念。哈化藉由狄德羅的《布根維爾航行補述》一文 中崇尚自然,不受人為的限制的觀念,表達其對時下婚姻體制的嫌惡。小說的敘事結 構建立於錯綜複雜的婚姻關係上,換言之,小說是架構在人物間的關係上。 本論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介紹維多利亞時代的婚姻法。第二章是維多利亞社會獨特時 空下對小說家的重要影響,主要包括密爾,易卜生,阿諾德,及狄德羅。第三章是對 《林中人》及《黛絲姑娘》中婚姻的探討,作為《無名的裘德》舖路。其後兩章是討 論《無名的裘德》的結構,也就是小說裡所呈現複雜婚姻問題。因此本文結論是作者 對於小說中潛在的社會問題的嫌惡及攻詰,和最終的暗示:遵循自然天性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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