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我們依章節次序,對於論文所探討的哲學家之理論,以及我們如何從對他們 理論的批評中導出我們的論點,以發展到本論的目標上,做一個摘要式的說明。 一、導論: 我們首先描繪二十世紀哲學的語言轉向趨勢,然後提出我們探討的主題、方法、對 象是承繼自分析哲學,但在觀點和目標上和分析傳統有所差異,我們主張語言表現 的世界包括了實際世界與可能世界,同時語言本身也是這世界構造的一部分。接著 我們展現整個語言情境理論架構,其核心在於語言事件─具有(i)符號單元(i i)說話者(iii)聽者(iv)發生在情境中─整個地做為分析方法和單元, 同時也做為我們整部論文的隱藏構架。最後我們談及論述的結構,形式和方式。 二、名稱的因沿性和社會約成性: 首先,語言在情境中充滿了種種變數,但我們的社群仍能達到一切步的溝通,乃是 因名稱社會約成性之故。於是我們從主張語意學是種社會科學的普特南之意義理論 來進行探討,我們反對普特南的範程由科學專家研究得出的自然事物之本質來決定 的論點,並且進一步取消意含/範程之二分語意架構,主張語言和對象的關係只是 一個整體,什麼名稱指稱什麼種類是由社群的觀看分類方式來決定,這可導向所謂 的社會約成,我們再引用庫律基的因沿理論,揭發語言和對象的指稱關係在社群分 類命名後,因沿傳遞而被社會約定俗成。 儘管由語言的社會約成性,我們達到一初步溝通,但這仍不是精確溝通,若欲達此 目標,語言和其指稱對象間要有一必然性,則該怎麼做?首先,我們探討庫律基的 “剛性指稱詞”理論,意謂“名稱”被規定來指稱一對象時,它就在每一可能世界 都指稱它,故具必然性。但我們指出反例來反對之,顯示若不顧及情境,即令在“ 實指”的狀況下,名稱仍不必然指稱同一對象。我們考慮時、空、關係、關係變化 等因素來固定對象,它們合組成一“事件情境”,附帶情境因素的名稱才能有一必 然性,這時,我們也將所有對象視為個體對象。 四、稱指與單稱詞 我們的問題是:單稱詞的稱指如何決定?弗列格認為單稱詞有稱指也有意思,我們 是透過意思來決定稱指的。我們將弗列格的論證放入情境架構中考察,得弗列格所 謂的意思有好幾種界定,則意思變得和意義一樣過份模糊,因而我們排除此一概念 。改而考察描述詞。 當我們要求單稱詞指稱唯一對象時,必須用描述詞集來保障此對象的唯一性,這種 描述詞集的尋找是依情境之要求直到能確定對象的唯一而止,故是一方法程序理論 。此外,我們由羅素的確定描述詞論中導出一語句中可能包含了幾個不同的斷說, 而真假是依附於斷說之上,在確定一斷說(如述詞斷說)的真假之前,我們需要先 確定另一斷說(如存在斷說)之真假,才能賦予語句真假值。 接著,我們考察一些出現在特殊領域,如文學神話作品、歷史著作之中的名稱,它 們指稱的對象不能被實指指出,只能透過文本的描繪而呈現出來,我們稱這類名稱 的稱指為「文本決定」。 五、通稱詞的稱指 通稱詞指稱的對象是種類,但這種類是以什麼樣的狀態存在著?我們首先針對通稱 詞做一分類,再選擇性地以物理量通名來做為我們考察的核心,我們分析物理教科 書中熱力學的概念以及牛頓的《原理》和愛因斯坦相對論中的力學、運動學、時空 等概念而得物理量名稱的稱指是“理論決定”的,它的存在型態為定義的符號通式 ,能夠說明物理現象。我們同時導出物理名稱的稱指有理論/現象/感覺三種。 六、事件和語句 弗列格將語句的稱指視為真假值,這將造成一些礙難;維根斯坦以事態存在與否來 判斷命題真假;而我們主張事件是語句的稱指,語句中的參與對象發生此事件與否 來決定語句真假。又事件有個別、種類及規律事件三種,此相應了個別、種類、規 律語句,此外有二種情境系統,即“歷史基準”及“參考基準”分別用來決定是否 一事件是“獨一無二”或“重覆發生”?這二系統的運用視我們的需求而採取之。 七、表意與說話行動 本章我們將考察如何運用語言來表達意圖(表意),通常直接反映在一些意圖性動 詞,如承諾、打賭、命名……等之上,但我們亦有許多如跑、跳……等非意圖性動 詞;前者在我們說出時便做了動詞指稱的動作或一部分;後者則說與不說對動詞指 稱動作之實行沒有任何影響,但說出則能表出人“敘說某動作”的意圖。兩者合起 來都做了表達意圖的行動,故又稱“說話行動”。 我們首先由奧斯丁的做/敘言區分之探討而導向意圖性和非意圖性動詞及其稱指動 作的區分標準,繼而考察奧斯丁的說話行動理論,將他理論中區隔的言辭、在言、 由言等諸多說話行動種類,建立為單一說話行動之諸層面或成份,則完整說話行動 包含了音素、詞素、言辭稱指、在言意力、由言結果五個不可欠缺的部分。 接著我們考察在言意力而徵定為“說話者在說話情境中發言表出意圖”,如此一個 說話者的說話是“表達某意圖,並預期達到某結果”當然有一種情況是話說者沒有 先行意圖,但無論如何,只要說話者說出了具備某意力的話,他便有行動中意圖; 這將由情境及結果來逆溯判斷。說話的結果視聽者的實際反應而定,經常可能不符 合說話者的預期。 八、結論 我們的結論主要有(i)稱指的辨詞同一;(ii)稱指和世界(iii)表意和 世界三部分。 (i)我們以和史陶生的《個體》之理論呈現一“辨認的知識條件”相比較,來突 顯本論的“溝通之方法程序”的立場。 (ii)語言單元的稱指象做為實際世界和可能世界之成份元素,有(a)可實指 的(b)依附於人類意識而產生的(c)介於(a)(b)之間的,三種存在型態 ;而稱指象決定語言單元真假,表示語言之真假由世界所決定。 (iii)因說話表意而預期造成某結果,並且實際造成了什麼的結果,展現了語 言之影響及改變世界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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