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試驗就本省蓄積量頗豐之杉木(實木板),採用羅利(Lowry) 加壓法注入中國國家 標準所收錄的5 替已知配方之木材防火劑(A 、B 、C 、D 、E 型),另採用國內外 市售難燃劑各一種(國內產者暫定為FR-C,國外產者為FR-N),以探討經難燃劑處 理後之耐燃性。 對經過難燃劑處理之木材及不經難燃劑處理之木材(對照用)進行火災性狀評估,並 就經難燃劑處理材料之藥劑吸收量與各項燃燒性狀之關聯性加以探討。 本試驗之結果歸納如下: 1.各藥劑處理之平均吸收量依下列次序遞減:A (82.3)〉B (81.6)〉C (79.9) 〉D (79.5)〉FR-C(62.0)〉E (60.6)〉FR-N(40.8)(單位:kg/m3)。 2.綜合各項性質後,整體而言,本試驗使用之藥劑效果排列如下:C 〉E 〉RF-N〉D 〉B 〉FR-C〉A 。 3.本試驗中,改變板材厚度(7,9,11,13㎜)各項燃燒特性差異不大。僅龜裂性在 7㎜厚時與其他厚度之表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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