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民國八十三年實施全民健康保險,為免此方案施行後對中低收入戶造成經濟 上之沉重負擔,本研究擬從目前之社會保險制度之醫療給付及醫療補助加以探討,以 瞭解現況及困境;並根據經濟學觀點對政府介入全民健康保險政策的功能,及對中低 收入戶提供保費補助的理論基礎加以分析;並依據理論基礎來界定中低收入戶、訂定 補助標準及設算政府所須負擔之補助金額,以為政府未來決策上參考。 由於現行醫療補助制度只對占總人口0.5%的低收入戶提供「低收入戶健康保險」;對 一般中低收入戶其補助標準依內政部所頒之「醫療補助計畫」實施,然其所訂定之標 準缺乏依據及理論基礎,又因實際補助情形是依各縣市之閉務狀況,因而易造成不公 現象。因此未來實施全民健康保險應重新界定中低收入戶,並改進保費補助標準,以 改善現今不公情形。 本研究之中低收入戶的界定乃根據行政院主計處七十九年中華民國個人所得分配調查 報告資料,根據分析結果,本研究建議保費補助對象之界定,以可支配所得依家戶十 等分位組中之前三分位組為基準;再者,本研究考慮家庭消費支出具「消費規模經濟 」因而研究所賴以界定保費補助標準,則依不同家戶人數來訂定中低收入戶基本生活 費用,以為補助之標準,由此所得之結果可知符合此保費補助標準者約占總人口之6% ;最後並利用消費者物價指數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力規劃處之人口推估資料, 對民國八十三年全民健康保險之中低收入之界定標準、戶數及人數予,給予不同狀況 的模擬,更進一步提供政府在不同狀況下之保費補助數額,以為政府對中低收入戶提 供保費補助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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