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主要探討高、低自我監控者對於不同態度功能產品的不同廣告 訴求在說服上所產生的差異效果。本研究採2(高/低自我監控)×2(功利 性/社會認同性功能產品)×2(功利性/社會認同性廣告訴求)之三因子設 計驗証下述假設:不同性質的廣告訴求對於高、低自我監控者之說服效果 會因不同態度功能之產品而有所不同。在產品是功利性(utilitarian)功 能的情況下,本研究預測功利性訴求比社會認同性訴求的說服效果好,而 在高、低自我監控者之間,則不會有顯著差別。當產品是社會認同性 (social identity)功能的情況下,對於低自我監控者,功利性訴求比社 會認同性訴求之說服效果好;對於高自我監控者,反而是社會認同性訴求 會比功利性訴求之說服效果好。結果顯示:實驗的結果和預期不符合。由 資料分析發現:對於高自我監控者而言,不同功能產品的不同訴求之說服 效果,沒有差異;而對於低自我監控者,功利性和社會認同性功能產品的 功利性和社會認同性訴求之說服效果,並無不同。作者嘗試從自我監控量 表的效度和研究的推論此兩方面來討論此現象。作者建議往後如果研究中 必須使用自我監控量表時,一定得注意到量表本身效標關聯效度及內部結 構等問題。再者,如果往後的研究是跟本研究標題有關的範圍內,一定得 先弄清楚自我監控、產品功能和廣告訴求三者間的互動關係,才不致於產 生和本研究的結果和預期不一致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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