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國內環境事實需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七十七年間,邀集學者 專家及政府部門相關人員研擬完成「失業保險實施辦法立案要點」(草案 )送請行政院審議中,以作為研訂「失業保險實施辦法」之依據。根據該 草案第七項「保險費率」之立案原則為:「保險費率擬訂甲、乙兩案,擇 一辦理:甲案-採經驗費率,按各投保單位事故發生率分別計算費率;惟 開辦前三年,暫採單一彈性費率辦理。乙案-採單一彈性費率」。其說明 敘述辦理經驗費率的理由為:「經驗費率可課予雇主社會責任,並依事故 發生率來調整保險費,較為公平合理」。惟目前國內有關專家學者對於我 國未來失業保險是否宜採取經驗費率,並未達成共識,仍時生爭議。 本研究係以探討美國失業保險經驗費制為範圍,就其形成的起源及制度內 容作一說明,並且針對經驗費率對於基金償付能力的效力、失業給付成本 分配的效力、就業穩定的效力及雇主參與行政管理的效力等作一評析,以 釐清上述對於經驗費率的爭議,並且對我國即將開辦的失業保險制度提供 建言。本研究內容共分五章,第一章:緒論本章乃說明問題提出及研究目 的、研究範圍、研究方法、研究限制以及研究之內容。第二章:失業保險 相關理論的探討本章就一般失業保險的內涵及相關問題作一探討,包括失 業,失業保險的意義及目的,並配合本研究所需,就失業保險的財務處理 提出說明。第三章:經驗費率的釋義本章在於透過研究美國特殊的背景, 以發掘當初其失業保險採行經驗費率的原由,並且定義經驗費率及說明其 內涵,最後配合經驗費率形成的三大理念,所促成經驗費率之三大目的, 作一討探。第四章:經驗費率效力的評析本章首先分析經驗費率在基金償 付能力的效力,其後就經驗費率所強調的三大目的:成本分配,穩定就業 及增加雇主參與之效力作一評析。第五章:結論與建議本章乃綜合本研究 結果,作綜合性的描述,並以結論代建議的方式,提出我國將來開辦失業 保險應考慮的原則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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