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臺灣的會計師事務所僅有獨資和合夥兩種組織型態,根據我國財政部統計處民 國八十年公佈之「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業調查報告」,歷年來臺灣會計師事務所之組 織型態均以獨資居多,其家數約為合夥的三倍。 本文之首要目的是從實證的角度並利用臺灣的資料,來探討一開業會計師選擇其事 務所組織型態-獨資或者合夥,究竟是基於那些因素的考量。在探討此問題之前, 我們先利用二次型(quadratic form)多種產出成本函數,來驗證臺灣會計師業有否 規模經濟和範疇經濟,實證結果顯示,六十七家會計師事務所中有三十二家呈現規 模經濟;另外,亦顯示臺灣會計業具有範疇經濟即聯合生產之利益。「組織型態選 擇」之實證研究採用logit 模型,實證結果顯示,在影響「組織型態選擇」之各種 可能因素中,以自主權和合作條件最為重要,追求自主權或合作條件談不攏均可能 使開業會計師傾向選擇獨資;至於所得、休閒、風險分散和個人屬性(學歷和經驗 )等因素對組織型態選擇決策則無顯著影響。 事業服務業(例如合夥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之升遷方式與一般有異,理論 上它適合採用特殊的「升上或離開制(up-or-out system)」。本文進一步說明此種 升遷方式被採用的理由,並建立一簡單之多元線性迴歸模型,來討論臺灣合夥會計 師事務所之內部升遷問題。結果顯示,事務所規模大小是影響具有會計師資格之助 理人員升遷機會的主要因素,規模愈大(小),升遷機會愈小(大);至於學歷和 經驗之影響則不顯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