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以台電公司與環保聯盟間的衝突互動為研究個案,在理論架構方面 ,則綜合衝突及博奕理論之基本概念等,應用於分析對立雙方所形成之衝 突互動歷程,並以個案研究法為研究方法,分析期間為環保聯盟在民國76 年底組織化後,與台電公司之間所形成之一連串的衝突互動過程。研究結 果發現:一、在台電與環保聯盟雙方的行動目標方面,台電的主要目標為 核四廠動工並完成發電工作,而環保聯盟的終極目標則在促使政府撤銷核 四興建計劃。而在本研究的三個分析期中,雙方則各有不同的階段目標。 二、台電與環保聯盟在宣傳與遊說的行動上似乎多採行單向傳播或雙向不 對稱的方式來達成單向或科學性「說服」民眾接受己方觀點的目標,在雙 向對稱模式的運用上則較少。三、在階段成果評估方面,台電所使用的評 估方式主要是民意調查,包括電訪與親訪;而環保聯盟由於經費不足,故 評估的方式是分析各大眾傳播媒體的報導情形。四、台電與環保聯盟的互 動型態自民國76年底至民國82年5 月止,歷經了三階段的轉變,雙方三個 階段的互動情形如下:(一)76年10月至79年5 月是零和與非零和的對峙時 期。此一時期中,台電所進行的是一場非零和的「囚徒困境博奕」,而環 保聯盟則在進行一場零和的「僵持博奕」。(二)79年5 月至81年6 月是以 對抗為主的零和博奕時期。這個時期變化的關鍵點在於行政院長郝柏村及 各行政院所屬單位等明確表示支持核四興建,因此台電對於環保聯盟等反 核團體的妥協性也相對降低,在策略上轉變為對抗取向,環保聯盟則仍採 行對抗策略。(三)81年6 月至82年5 月是僵持博奕時期。由於雙方合作比 例的增加,顯示雙方採行合作策略的潛在可能性。雖不表示雙方有妥協的 可能,但彼此的退讓則有助於進一步雙方互動關係的改善。五、台電與環 保聯盟雙方在合作與對抗的層次在三個階段中有所不同。六、台電與環保 聯盟雙方常相互指責對方對於核電知識沒有做到正反俱陳的傳達訊息,因 而本研究認為,除了在訊息方面期待台電與環保聯盟雙方做到正反俱陳, 較有效的方法似乎是期望雙方能採取雙向對稱的方式,誠意溝通彼此的歧 見,並保有適度退讓與妥協態度的可能性,對於衝突的解決較有助益。七 、台電若要有效達成溝通的目標,對於反核團體如環保聯盟的定位必須有 所調整,並擬定不同的溝通策略加以因應。最後,就本研究的發現提出一 些建議,以供日後的學術研究及公關(溝通 )實務作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