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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韓國天主教耶穌會會士.故吾之研究方向與修道生活實有密切的關係. 一般而言,修道[修身.修行]乃是個人的.主觀的.內在的行為.一個人的修 道生活,從開始到完成均與社會無法分離.古代中國哲人極重視個人的修 養.儒家的大學,即強調一個人若不能修身,則不能齊家,進而不能治國,更 難以平天下.然而,此行為規範的根據何在?它需不需要個人的.主觀的.內 在的工夫?又,個人主觀的.內在的修養需不需要與群體的.客觀的.外在的 規範一致?吾認為在中國先秦時代其標準乃是[禮].許多先秦思想家也提出 過[禮]之重要性.尤其是荀子,他認為[禮]就是群體社會之客觀的標準和國 家統治規範.而韓非子則特別強調[法]之重要性.韓非子認為[法]就是群體 社會之客觀標準和國家統治規範.本研究之意義就是分析,綜合個人的.主 觀的.內在的修養為何需要與社會群體的.外在的標準相符合,亦進一步分 析和綜合先秦時代社會規範的[禮]為何變遷到進而替到[法].雖然[禮]與[ 法]在先秦時代已特別強調,其重要性吾認為,在現今時代亦不可或缺,所以 吾要更進一不研究[禮]與[法]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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