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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Orem的自我照顧護理模式為基礎,以相關性研究法自民國 81年11月12日至82年3月31日,取樣自南部某私立精神科專科醫院之急性 及慢性病房中符合短期及長期住院精神分裂病患定義(以下的敘述皆簡稱 短期組及長期組)的個案各35位,以探討疾病的進展及長期機構化照顧對 精神分裂病患自我照顧能力的影響。本研究的目的為,一、比較及了解機 構內短期及長期組病患的自我照顧能力。二、分析機構內短期及長期組病 患自我照顧能力的影響因素。三、探討機構化的現象。根據研究結果,主 要的發現如下:一、在短期及長期組病患自我照顧能力缺失的前三項之比 較,可發現短期組有54.3%其健康認知與健康問題處理屬中度缺失,82.9% 有自我感受與自我概念的輕度缺失)及77.1%有認知與感覺的輕度缺失;而 長期組有45.7%其健康認知與健康問題處理屬中度缺失,40%有日常社會化 生活基本處理的中度缺失,74.3%有自我感受與自我概念的輕度缺失,兩組 病患則特別在性生殖型態、適應與壓力耐受型態及日常社會化生活基本處 理型態的自我照顧能力有顯著差異。二、有關短期及長期組病患的自我照 顧能力影響因素之比較方面,短期組病患自我照顧能力的影響因素主要為 疾病的進展(精神分裂病的亞型,陰性及陽性症狀的程度)及外在物質資 源擁有程度(特別是教養娛樂類物質),而長期組的影響因素則為疾病的 進展(陰性症狀的程度),長期機構化照顧(目前連續住院史)及家庭支 持狀況。三、長期組病患其個人機構化的危險因素有精神疾病的病程長、 認知功能障礙、高齡、未婚或婚姻不美滿、社經地位差、社會功能障礙、 缺乏支持系統;而在機構方面引致機構化的危險因素可能有物質資源不足 、集團化管理、缺乏有效積極復健個案自主的潛能、工作人員未積極連繫 家屬;而有關機構化的影響,為對日常生活物質資源的需求程度低,只要 求食物類物質之滿足、性生殖功能及日常社會化生活基本處理的自我照顧 能力有明顯的缺失、適應與壓力耐受能力的表現較佳,然暗示其可能缺乏 社會適應力,而無法應付未來社區適應的壓力。 故基於研究發現,提 出政府行政機關、精神醫療照顧機構二方面之具體建議,以為促進個案回 歸社會,提高醫療照顧品質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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