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的社會中,由於都市成長、經濟發展及所得增加等結果,必然引起法 定土地使用計畫變更之需求,而導致原有使用分區及收益性較低之農地編 定變更。然由於農地的變更係一不能反轉的投資(Irreinvestment),故於 兼顧其他產業之發展與需求時,對農地變更使用宜有嚴謹的管制措施,俾 維護整體農業資源的完整。本研究基於土地使用承繼理論與成長管理理念 ,對現行台灣地區農地變更使用概況進行分析,並進一步對現行農地變更 使用管制及農地變更使用權益調整規定加以檢討,發現農地變更使用法制 規定的確存有若干待改進之處。而為了解現行法制背景下農地變更使用之 影響,以台北縣蘆洲鄉及二省道新莊市中港厝段與泰山鄉泰山段為個案, 分析農地合法與非法變更之影響,結果發現法制規定的不完備,使得無論 合法或非法之變更對於農業經營產生負面之作用,且造成權益不均之現象 。基於對農地變更使用法制規定及個案影響分析之結果,對台灣地區農地 變更使用制度,建議由農地變更使用之法制面、權益面及執行面予以改進 ,並擬具相關之配合措施,以為未來農地變更使用制度改進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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