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問題」一直是每個國家內政問題的最大考驗,九十年代蘇聯帝 國的瓦解,其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的導火線卻是民族問題。蘇聯的經驗 ,對同是多民族且為共黨國家的中共政權來說,是一個深刻的教訓,使得 中共為了維繫其領土的統一及內政的安定,不不得不更加強對少數民族的 控制。 中共民族政策的核心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根據中共的說 法,所謂「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就是將自治權利交到少數民族手中,由 少數民族處理自身民族的事務。中共將這些有關的自治權利劃歸到各自治 地方的自治機關,並透過「自治機關幹部民族化」,大量起用少數民族幹 部擔任自治機關的幹部,以便將自治權利交到少數民族手中,因此中共少 數民族幹部政策和中共民族政策的成敗有很深的關係。 中共少數民族 幹部政策主要包括「自治機關幹部民族化」以及「培養少數民族幹部政策 」。本文除說明政策的內容外,更進一步根據中共少數民族幹部隊伍的現 狀,指出中共少數民族政策所遭遇的困境,並探討政策的本質。以期能對 當前中共的民族政策有一全面性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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