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企業或個人,透過移轉計價與關係人進行非常規交易之案例時 有所聞。或許其非常規交易之動機,並非為了規避稅負,而政府為了維護 自身管轄權之行使,或基於公平理念保障少數股權股東及債權人之權益, 勢必對藉由移轉計價進行非常規交易者有所規範。 目前國內對於關係 人間移轉計價問題之研究文獻,大多著重於關係人以非常規交易規避稅負 之型態剖析,及國內外涉及非常規交易調整方法之法令介紹。而關於移轉 計價之理論基礎與關係人之定義二項課題,皆未予以詳盡探討。而國外之 研究文獻,對於廠商間之移轉計價行為是否符合效率?往往多所爭議、並 無定論。此外部份文獻認為,廠商係在政府所允許之常規範圍內,來決定 其移轉價格之數額。但政府如何訂定常規價格?似乎並無文獻論及。故本 文擬由理論、實務及法令三方面,來探討關係人移轉計價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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