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預算是政府施政的參考,民主國家的民意機關無不以控制預算,做為監督行政 機關的重要手段。政府預算對納稅義務人而言,具有最直接的影響;行政機關是否 以人民的福祉作為最高目標,總決算可以將一切透明化。因此,研究政府歷年預決 算,以了解政府預算執行效能,遂成為本文撰寫的動機。 本文首先探討我國、美國(總統制)、日本(內閣制)的財務機關,比較其預算籌 編的權限;並且研析先進國家如何統一事權,以增進財務行政效能,同時提供我國 主計處作為改革的參考。繼之,分析我國、美國(總統制)、日本(內閣制)的預 算週期,預算週期是預算籌編、審議、執行、決算等步驟的總和,預算週期中可以 明瞭行政、立法兩部門權力的消長;透過研究外國預算週期的長處,可以提供我國 增進預算執行效能的參考。最後,實際探討我國各級政府(中央政府、各級地方政 府),民國76∼80年預算執行效能,並分析各級政府預算效能低落的原因,同時嘗 試建議政府未來改革參考。 本文的研究發現:各級政府因為行政資源豐沛程度不一,所以,財務行政效能也有 相當差異,中央政府因為擁有完整的行政資源,其預算執行效能,較各級地方政府 為優;資本支出的運用效率,也是以中央政府與較高層級之地方政府為優,除了近 年重大公共建設陸續推動外,中央政府也因具有較完備的法令,而在資本支出的運 用較其他各級政府為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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