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開發新市鎮列為國家建設六年計畫之重要項目之一。而新市鎮開發 成功與否的主要關鍵,在於採取適當的土地開發方式。有鑑於過去臺灣新 市鎮開發績效不彰,開發方式為一主要因素,因此本研究將嘗試研提適合 國內新市鎮之土地開發方式。本研究首先剖析國內新市鎮開發方式--區段 徵收與市地重劃之利弊得失,瞭解其開發癥結所在,初步發掘課題有三: 一為土地取得,二為開發主體,三為開發經費;而日本土地信託制度行之 有年,具有一、有效運用民間資金、人力二、促進土地有效開發利用及三 、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等優點,可供我國新市鎮開發參考,故嘗試由土地信 託制度的導入,研提以土地信託理念應用於新市鎮開發之構想,試擬其參 與者角色及建議之運作構想與流程,期能解決目前新市鎮開發方式之若干 缺失,並作為政府部門參考之用。為使本研究之構想更加完備可行,透過 問卷訪談方式,整合專家學者、民間業者各方對本研究構想之評估意見, 以綜合整理出政治上、行政上之可行性分析,並回饋至前述構想作檢討與 修正。最後歸納出本研究構想在目前法律、社經環境下所產生之課題,並 研擬一些初步解決策略,期望建議的構想能對新市鎮開發方式有所助益, 冀望為新市鎮開創一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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