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發布實施後,其部份精神 和功能受到了扭曲和變質,甚至產生許多負面的影響,因此本研究的主要 目的在於全盤性的檢討這些問題和現象,並提出可行性的建議。所以本研 究從法令的執行和其實施內容中,逐項的檢討之;從案例的實況觀察和分 析,來檢討規劃設計的合理性及缺失;從住戶的問卷調查和訪談中來了解 住戶的意願和滿意度,以及居住環境品質的問題,企圖接合了法令執行, 專業者以及使用者三方面的意見和價值觀,綜合性的歸納所有相關的問題 ,最後分別針對法令執行、規劃設計、管理維護方面分項檢討之,而且站 在專業者和使用者的立場提出實質性的建議。 總而言之,本研究認為 本獎勵辦法所面臨的問題,幾乎是法令執行和實施內容不周全所引起的, 與開放空間設計的理念無關,所以必須重新檢討開放的問題,條件和限制 ,研擬實施容積管制的方案,限制高度放寬的條件以及增加相關的規範內 容等,而本研究的建議可作為有關單位的參考,使得本獎勵辦法更臻完善 ,提昇都市的居住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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