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團體論述最首要的目標即是探討如何達成團體自身的團結,一方面為 對抗強勢團體的同化甚至欺壓,另一方面則是突顯自我意識。本論文的主 要目的就是要使『自我』復活。在文學批評史上,『自我』一直是被壓抑 或解構的。在新批評時代,作者的自我必須從作品中獨立出來;在後結構 盛行時代,作者與自我間的等號不斷被拆解。為抗拒此一父權系統建立起 的體系與價值觀,本文不但花費大量篇幅探討女性自傳這一邊緣文類,並 以自傳式批評的方式進行討論,算是徹底突破公眾/私我之間的界線。自 傳式文體並非優於其他寫作方式,然對女性作者而言,尤其是弱勢團體女 性作者,其重要性在以下二方面:一、弱勢女性可使用較方便的自傳式文 體將切身事務訴諸於文字且被廣泛閱讀;二、親身經歷的表白,通常較能 引起迴響,促使弱勢團體論述蓬勃發展。這些主張並非本質化地肯定自傳 式文體,而是將此一文體視為一種適合此抗爭階段的必要策略。本論文主 要根據上述前提,就性、種族、和階級的關點分別檢視同性戀、亞裔美國 、和非裔美國三位女作家的自傳,一方面研究作者如何從客體轉至主體的 位置陳述弱勢者的經歷,另一方面探討作品本身如何呈現弱勢者的心理狀 態,以及弱勢者如何藉由作品達成政治或心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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