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以選擇權評價理論為基礎,發展出兩種公司債評價模式,比較 此二種模式對台灣地區可轉換公司債評價的準確性,並針對二項評價模式 的各變數進行敏感性分析,以了解影響評價模式的各個因素及其重要性。 研究結果發現:由於市場及模型本身條件的限制,Black & Scholes 加擬美式買權模式與LYON二項數值評價模式均無法準確地估計可轉換公司 債公司債市場價值。但是整體而言,以二項模式求得之數值解誤差較小, 也比較穩定。 本研究建議,政府應建立更健全之債券市場交易制度, 提供一提投資者充足之資訊,擴大投資人對債券交易之認識,以作為投資 組合之參考。至於後續研究,建議可擴及其他衍生性證券之應用,將資料 期間延長,或採用不同評價模式,作進一步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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