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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因搭便車行為(free-riding)而發生的Nash均衡時公共財供給不 足的現實問題, 政府或民間團體多對公共財的私人捐贈行為提供許多不同 的獎勵措施。本文即以兩種常見的獎勵補貼政策進行討論:一種是對捐贈 公共財行為本身進行補貼,即本文所謂的「s補貼」;另一種則針對特定私 有財消費行為做附贈公共財的補助,即本文所謂的「r補貼」。文中除了將 這兩種補貼方式模型化、個別討論了不同補貼方式的結果外,主要是分別 針對了受補貼個人、受補貼團體以及政府等三種不同層次,分別討論了文 中所謂「規劃者最適」,即團體福利函數的極大化問題;以及 對稱Nash解 」,即沒有規劃者存在時,同質消費者在Nash均衡時,會有消費相同數量的 私有財及公共財的均衡狀況,針對這兩種可能的最適結果分別做三種層次 的討論。在進行優劣比較時,使用的工具乃是在不同均衡結果下,個人的可 得最適效用,以此做為比較政策優劣的依據;此外,也針對不同補貼最適情 況,討論了規劃者的「效用提升能力」,做為規劃者存在的優勢依據。我們 發現有規劃者存在時,政策的優劣將視團體對公共財的偏好而定;若沒有規 劃者存在,則這個比較反而和團體人數、團體所得等參數比較有關係,偏好 的影響反而不明顯。不過,在所謂的「公共財的合理偏好程度」內我們發 現幾乎可以確定,依據私有財消費而補貼的方式,即「r補貼」,是較有可能 為受補貼者所喜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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