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論:哲學作為解釋者(interpreter) 與重建的科學(reconstructive sciences) 的特性;達成互相理解的溝通行動如何重建一個沒有被縮短的理性概念;這 個工作如何地展現於溝通倫理學(communicative ethics)中;本文的論證綱 要。 註釋: 第一章:溝通倫理學在普遍化原則(pninciple of universalization) 上的正當性 第一節:相互主體性的結構 第二節:預設在每一個溝通行動中的理想的言談情境(ideal speech situati- on) 第三節:普遍語用學(universal pragmatics)與四個有效性要求的特性 第四節:從實踐的言談(practical discourse) 到普遍化原則的道德原則 第五節:言談倫理學(discoursive ethics)與康德倫理學之值得注意的異同 第二章:從「社會性行動如何可能」的問題到「生活世界與系統:作為社會的雙重 層次概念」 第三章:溝通倫理學在社會演化(social evolution)理論上的正當性 第一節:哈伯瑪斯對歷史唯物主義的重建 第二節:哈伯瑪斯的發展動力學以及系統與生活世界的分離 第三節:生活世界的殖民化(coloization of the life-world) 與盧卡奇 (G. Luka''cs)的物化(reification) 概念 第四章:借著言談(discourse) 和社會演化概念,哈伯瑪斯對科爾貝克 (L. Kohlberg) 的道德發展理論之補充以及對自己的溝通倫理學的完成 第五章(結論):道德(Moralitaet)和倫理生活(Sittlich-keit) 在溝通倫理學上 的一些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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