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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基於資料包絡法(DEA,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針對多生產 單位之組織,除了評估其效率之外,並希望在總資源不變的情況下,將資 源重新分配給各生產單位,以求在重分配後能獲得整體更高的效率。在模 式構建方面,首先根據 BCC模式的效率評估概念,將要接受調整之投入因 子視為變數,列出非線性規劃資源重分配模式。接著引用 Dantzig 的 GLP (Generalized Linear Program)方法以及單體法原則,列出反覆計算 求解步驟,並找出各生產單位之最佳分配組合。由於各自的最佳分配並非 其他生產單位之最佳分配,故必須考慮企業的整體效果。基於此一考量, 乃由這幾種分配方式中,取總效率值為最大者與所對應之分配方式,即為 所求。研究中並以臺灣省林務局作為實證分析對象,首先計算八個林區管 理處下共三十四個工作站之經營效率;其次針對羅東林區管理處下的五個 工作站,嘗試藉由調整經費來改進該處的總效率值。結果顯示,在分別以 原經費變動10% 及變動 20%作為調整範圍之限制下,原始效率為 1.0之南 澳工作站及和平工作站投入量皆增加,顯示效率良好的生產單位應增加資 源投入量以鼓勵生產;台北工作站之投入量為減少,表示該工作站有資源 使用過量的可能性,故應減少浪費成分;至於太平山及礁溪二工作站則視 限制範圍之不同而有不同的調整,基本上乃是因考量林管處總效率最大化 之結果。整個羅東林管處的總效率值則由 4.1687,在兩種調 88整範圍限 制下,分別增加至 4.1691 及 4.1776,亦即整體效率皆為提高。由此可 見,藉由資源重分配的方式,確實有可能提高企業的總效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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