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甲骨文公諸於世,迄今已有九十餘年。近年來新資料不斷發現,其內容 豐富,數量繁多,其中田獵卜辭及有關田獵記載尤其完備。但過去學者否 定殷代田獵之社會性質而視為遊逸活動。近來始為學者注意,以田獵卜辭 重新來解釋殷代社會生產活動,惟諸家考釋田獵卜辭稍嫌簡略。故本文基 於甲骨文字考釋,論述殷代卜辭中所見之田獵方法,並以殷王之田獵活動 而推論當時之田獵方式,了解殷代田獵性質。有關殷代田獵,以殷虛卜辭 之史料最足徵信。本文所引用之田獵卜辭,乃自《甲骨文合集》與島邦男 之《殷虛卜辭綜纇》中整理規納選出。另外,亦從周代至漢代各文獻中有 關田獵卜辭之記載加以比較,作出近一步分析,而證明殷代田獵方法。本 文概分為六章,首章「導論」,第二章為「圍獵」,第三章「以陷井為獵 」,第四章「以網罟為獵」,第五章「以武器為獵」,第六章「結論」。 殷代所用田獵方法甚多,工具亦極齊備,所捕捉之野獸種類及數量頗多。 由此而見,殷人于田獵方面之知識與發展程度以及田獵對社會之重大意義 。對農業而言,以「焚」田等方法致使土地不斷開發,墾殖農田,保護農 田,發展農牧業。對日常生活而言,利用田獵中所獲獸類之肉、皮、毛、 骨、角等。另外,對軍事活動而言,以「圍」、「逐」、「射」等方法作 為軍事演習。亦以田獵所捕捉之禽獸供祭祀時之犧牲。由本文所述,可證 實殷代田獵活動,已頗具經濟生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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