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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國際經濟情況、及我國在國際上之競爭條件皆發生重大變化,台灣企業要繼續生存與發展,必須與世界經濟體系連結; 然在國際化的過程中,所耗費之成本及承擔之風險相當可觀,而經由國際間的合作可達到藉力使力事半功倍之效。 在合作類型中,以權益合資為組織間相依程度最高者(Contractor & Lorange, 1988); 合資也是企業除了獨資擁有分支機構之外,最常被用來作為多國或全球性競爭之方法(Porter & Fuller, 1986; Harrigan, 1988)。而在合資理論,合資事業成功之關鍵因素為主要目標之確立與夥伴間互補之貢獻(Dymsza, 1988); 再者有於我國廠商赴馬來西亞投資情況熱絡,故以台商赴馬來西亞投資為例,進行合資目標與對象選擇之關聯性研究。 本研究採用探索性研究法,一方面經由現有的文獻分析歸納學者對合資目標與對勉選擇效標之考量因素,以便發展問卷,一方面經由初級問卷資料的觀察分析。本研究之母體係取自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所核准登記赴馬來西亞投資之廠商資料,再經由電話篩選符合合資條件之廠商,在徵得同意後共發出44份問卷,有效回卷31份,有效回收率達70.5%。經過資料分析後得到以下研究發現: 1.廠商在馬來西亞之所從事的合資事業、以及合資對象之產業別皆與廠商本身產業別相似。 2.廠商在合資目標的考量上,最重要開拓國際市場、增加公司利潤;而不同的產業別在合資目標的考量上並不具顯著性差異。 3.廠商在合資對象選擇效標上,較重視彼此的相互信任、事業目標一致; 外不同的產業別在合資對象選擇效標考量上,具有顯著性差異,其中服務業相對於其他產業較重視與產業關鍵成功因素有關之效標,而民生產業相對於其他產業則較不重視對本身事業之協助的效標。 4.合資目標與合資對象選擇效標間具有著的相關性力,則在合資對象的選擇上較注重雙方是否具有足夠且必要的資源與知識,以及對合資事業的投入程度。 本研究之策略涵義為: 1.廠商對於合資目標的考量上,仍多偏重競爭的本質,以改善競爭地位、提升競爭優勢為多,故寓競爭於合作之中,由此可見一斑。而學者亦提到結合資源、創造綜效之目標,因此廠商在合資目標的決策上,除了著眼於開發市場、創造利潤之外,應可試圖學習合資對象獨特技能、匯集資源,以創造持久的競爭優勢。 2.廠商在對象選擇效標的考量上,主要在於避免衝突、使事業運作順暢;然而學者強調之「互補」原則,在廠商之評估權重上,則居次要地位。由於互補性的重要,因此為了使合資事業、及廠商本身能互蒙其利,除了避免衝突、達成共識之外,還要能創造綜效、尋求資源互補,有正確的投入、才能使事業獲致效能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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