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以國內提供復健科服務之119家醫院的復健醫療服務現況,及連倚南於民國79年至81年間所進行「各類醫院復健治療患者之病因分類與治療項目及期間之研究」之復健醫療服務病人病人特質等為主要研究資料,獲取台灣地區每年每人平均接受復健門診、物理治療、生理疾病職能治療、語言治療之次數,當作需求基本指標。並考量人口成長、性別年齡組成、保險變化、都市化程度等因素,推估民國90年及民國100年之復健醫療人力供給與需求之關係,並瞭解目前國內各縣市、各醫療區、各層級醫院間之復健醫療人員生產力及分布問題,供復健醫療界及政府相關單位政策規劃之參考。 研究結果顯示,除語言治療人員於民國90年達平衡外,民國90年及民國100年,其他各類復健療人員似呈供過於求之現象。惟本研究主要係以醫療機構式丙復健醫療人員之供需為主,若參考國外近年來各類復健醫療人員之發展服務類型,則其於私人診所(或自行開業)、護理之家、居家照護等領域服務之比例約佔13%-40%左右,若將此因素納入考量,則未來台灣地區復健醫療人員之供需推估將有不同之結果。復健醫療人力分布方面,台灣地區各縣市人口與復健醫療人員所佔比例人數之差距仍相當大,部分縣市甚至尚無提供生理疾病職能治療及語言治療之專業服務,未來除考量全體民眾之復健醫療需求量之外,如何兼顧縣市間之復健醫療人力均衡,亦將是醫療界極重要課題。 本研究之建議事項如下: 一、建議教育主管機關:爾後對於物理治療人員、職能治療人員之招生數量之核准,應更審慎。 二、建議復健醫療專業人員:應擴展專業發展空間。 三、建議衛生主管機關:研擬對策有效解決復健醫療人力分布不均問題。 (一)加強各層級醫院之建教或支援合作關係,鼓勵復健醫療人員前往人力不足縣市支援,進而留任服務。 (二)均衡各縣市復健醫療人員在職訓練機會,避免因服務地點之不同,影響其進修之權益。 (三)繼續落實整體復健醫療人力均衡發展策略,強化各復健醫療人員之協調合作性,務期復健醫療團隊得以健全發展。 四、建議後續研究者:本研究係以有效需求理念,全盤性探討各復健醫療人員生產力及供需狀況之初步研究,囿於資料之限制,仍有許多不盡週延之處,日後若進行後續研究,應進一步收集復健科以外之復健醫療服務情形、復健醫療病患特質等直接資料,且於分析影響需求諸因素時,能在控制其他變項後,分析各因素相對對復健醫療服務之影響,以能獲得更精確之推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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