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漁船用油為漁業生產的重要投入因素,政府為發展漁業、刺激生產, 早於民國四十七年起即開始辦理漁船用油優惠價格政策之補貼措施。而這 項補貼措施的執行成效,在政策的目標上,於八十年代以前均能發揮其增 產的效果,然而,近年來隨著漁業環境的急遽轉變,諸如漁業資源的過度 開發,要素投入成本高漲等不利因素影響,漁業的經營條件已非惜比,使 得漁民收益無法隨著經濟發展與國民的所得提升而相對提高,因此,現存 的漁船用油補貼措施成為政府紓解漁民經營壓力的重要政策工具。然而, 目前漁船用油的經營及管理方式呈現不少問題,如漁船用油被不肖漁民流 用轉售成為牟取暴利的工具,又如一些較不具生產經濟效益的業者繼續經 營,造成漁業資源的過度捕撈等問題。根據本文研究顯示,政府財政支出 於這項補貼政策的經費每年高達二十餘億元,足見此項政策對漁業部門有 其重要性,然而,倘若流用問題十分嚴重,那麼補貼政策的效果將大大折 扣。此外,隨著國內油品的開放、以及中油公司民營化的趨勢,漁船用油 價格補貼政策勢須有一翻調整,再檢討的必要性。故本文看法,為能順應 油品開放自由化的趨勢、及減輕對漁業經營的衝擊,政府可對漁船用油補 貼採階段性減少額度,並搭配其他政策之混合替代模式,亦可參考日、韓 僅對漁船用油採免稅措施的方式,縮減補貼所產生的價差與抑制流用圖利 行為的發生,而免稅部分的經費,可考慮挪用來補貼偏遠地區加油設施軟 硬體的補強及小加油站營業的損失,以便利漁民加油所需,達到政府照顧 漁民福祉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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