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國土地問題,有效控制土地發展,管制不當開發行為,合理分配土地權益 ,以因應國家長期發展之需要,並促使國土能地盡其用而達到永續發展之目的,一 套兼具周詳、嚴謹、公平及效率,符合我國社經發展及政治條件的發展管制系統實 是必要。 從英國的計劃與環境發展之關係,及發展管制系統之結構性調整,可知其計劃型式 與發展管制的內涵及功能是隨著社會變遷的需要而有效調整,此可作為我國之借鏡 。有鑒於此,本研究從計劃發展、社經變遷的觀點來探索我國土地發展管制系統之 調整動向,企圖尋求現有制度之改革策略,以提供作為決策單位或修法機構在制定 都市計畫法或發展管制系統時之參考。 在研究過程中,首先藉由探索近代環境及計劃理論之發展,以獲知表環境變遷下的 計劃理念之發展過程及未來趨勢。其次,分析土地發展之理念,以瞭解放任土地發 展之結果,以及發展管制之必要性、效率公平原則、及管制程度問題。最後,藉由 發展管制之理念種類及本質分析,進而建構出發展管制系統之基本理念及內涵。 再者,參考英國的計劃理念與發展管制系統之調整經驗,藉由探索社經發展變遷與 計劃管制制度演變之關係,以整體瞭解在變遷過程中英國的計劃管制理念之轉變因 素。此外,藉由土地使用管制之結構調整過性與制度運作程序,以具體瞭解英國幾 近完備的土地發展管制系統之形成架構與主要內涵。冉配合分析香港的計劃制度和 土地發展管制系統,從而瞭解分區使用管制和規劃許可制度整合之道。 此外,檢討我國的計劃理念與發展管制系統之調整經驗,藉由探索社經發展變遷與 計劃管制制度演變之關係,以整體瞭解在變遷過程中台灣的計劃管制理念之轉變因 素。其次,藉由土地使用管制之結構性調整過程,以明瞭我國的分區使用管制與開 發許可制度二者之形成與主要內涵。另外,再藉由基本理念之檢討評估,釐清並整 理出二制所面臨的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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