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對輔導殘障者就業的積極程度,可作為評估該國經濟發展程度的指標,因為國家的經濟必須發展至滿足人民需求達一定程度之後,才會轉移能力去兼顧那些屬於弱勢族群的福利。民主福祉國家是我國建國的目標,有效輔導殘障就業,確保其工作權,亦是我國邁向民主福祉國家的施政方向。過去我國照顧殘障者僅限於救濟階段,如今由於社會變遷急遽,社會福利發展影響也最大,工業化與都市化導致傳統血緣關係式微,家族組織鬆散,以倫常維持社會秩序的功能降低,政府的職責亦隨之繁重,扮演的角色任務也更加積極。因此,對於現今社會協助殘障者的觀念應由政府率先做起身先士卒,由消極的救濟走向積極的保障,協助殘障者受教育,接受訓練,繼而提供就業機會,讓其自立,提昇其人性尊嚴,間接減輕社會負擔,並增進國家利益。有積極推動進用殘障者之際,陸績將面臨的問題是殘障人員的管理,管理向來在組織中佔有重要的地位,許多的理論均指出良好的管理有助於提昇組織績效,對一般員工如此,對殘障者也不例外。欲使對殘障者的管理有任何重大意義時,管理者必須有相當認知。因此本文除對我國殘障者就業之現況予以探討並介紹世界先進國家實施狀況外,針對進用殘障人員之管理更做一深層探討,提供不同角度的意見,以期使我國殘障就業制度益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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