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是以國內股票式封閉型基金為研究對象,從財政部證券管理委 員會對封閉型基金呈現嚴重折價現象所提出的封閉型基金改型辦法為出發 點,探討基金改型辦法從提出具體內容至實施後所衍生的一連串現象與問 題,其中包括:兩種版本之基金改型辦法擬案及實施前後是否存在異常報 酬(abnormal return),及其對基金折價幅度改善的有效性,並以京華 先鋒基金與中華成長基金做實例分析,探討封閉型基金的折價現象及參與 者的交易行為,最後對封閉型基金改型辦法提出結論與建議。 本 研究主要結論玆列如下: (一)84年版基金改型辦法的政策套利機會 較86年版基金改型辦法來的明顯。 (二)84年版基金改型辦法的提出與 實施皆對改善基金折價幅度有相當的貢獻,但86年 版基金改型辦 法的提出對改善基金折價幅度則較為有限。 (三)基金折價幅度的變化 充分反應改型辦法及相關市場事件的影響。 (四)基金互買條款的實施 成為投資信託基金護盤的基本工具。 (五)尾盤摜壓封閉型基金之市價 以達召開受益人大會的現象,為外國法人機構套利手 法的具體表 現。 (六)不良之封閉型基金改型辦法迫使市場參與者及市場機能走向 不正常的發展途徑, 更衍生出許多不可臆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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