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授予學位軍事院校及其成員之地位,所牽涉者為軍事服從義務與學術自由間之緊張關係,惟向來乏人討論。鑑於我國之公法理論類多引自德國,且德國各界在聯邦國防大學建構前後,對此課題所做探討之文獻豐富,遂選擇德國聯邦國防大學為主要論述對象,期供我國之借鏡。首先介紹德國聯邦國防大學的設置背影與過程,用以瞭解德國是如何嚴肅及認真地將其二次大戰後之建軍理念和大學制度相融合。其次論述德國在聯邦國體制下,因文化高權歸屬各邦,故各大學原則上均為邦立大學,則聯邦如何能在不達憲之情形下設置自有之國防大學,以及聯邦國防大學之法律性質為何?繼則以聯邦國防大學成員中具重要地位之校長、教授和學生為論述對象,闡明其在學校中之任務和法律地位,特別是學生同時具有軍人和大學生之雙重身份,其間之衝突與矛盾如何調和。接著討論我國授予學位軍事院校之相關法律問題。最後提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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