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規範性(normative)研究,藉由美、日及我國預算平衡之靜態 分析來瞭解,以往財政預算之沿革及政策變動之歷程,論文旨在探討預算 赤字與財政平衡之相互影響究竟為何。研究指出,受凱因斯學派影響,各 國政府紛採行擴大政府公共支出來刺激景氣的財政政策,政府歲出不斷增 加、債務餘額攀升,財政惡化;我國各級政府財政收支狀況已從七十年代 的巨額歲計盈餘轉變為八十七年一兆四千五百四十億元,自八十年起至八 十六年止,財政赤字累積迅速,債務負擔比率升至八十六年之三十.八% ,已逼近英、德等國,累積程度之快,為各國所罕見。研究發現,中央政 府預算赤字與財政收支惡化、鉅額公債之發行,雖因中央政府徵收公共設 施保留地、推動六年國建,以及為刺激經濟景氣,持續擴大公共支出規模 之預算政策...等之因素所起,行政院預算之編列與執行及立法院有關 預算之審議,亦為財政惡化、公債餘額不斷攀升之主要因素。而當前立法 院生態以朝野協商之方式決定預算刪減金額下,預算審議倚重於相關幕僚 之先前審議與建議,「預算局」之成立應是當前重要課題之一,而讓立法 擁有審計權入憲,以及成立「撥款委員會」,以能有效監督預算之編列、 執行,避免人為不當浪費,亦是當務之急。本研究建議:其一,預算編列 應覈實編列,避免巨額賸餘或追加預算,改善重大工程其決標與預算金額 差距甚大的現況。其二,非營業循環基金之賸餘,應加以統籌,納入集中 支付制度(或可集中調度)。其三,中央政府補助款之分配宜法制,統籌 分配稅應依法納入預算體系。此外,為廢除比價或議價制度,應成立事權 統一之「公開發包中心」,將可比價、可議價之工程合併,達一定金額以 上,再據以公開招標;並研議廢止中央政府總預算執行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執行未達二十%者,機關首長應予議處之規定,杜絕行政單位消化預算 之惡習;以及仿照先進國家之補助制度等。本研究章節如下:第一章緒論 、第二章文獻及相關理論探討、第三章我國中央政府財政管理之分析、第 四章美日財政政策與平衡預算改革之探討、第五章我國未來財政平衡之評 論、第六章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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