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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九九三年九月間, 柯林頓提出美國政 府國家資訊基礎建設計劃﹙National International Infrastructure;簡 稱NII﹚以來,世界各國相繼跟進,除紛紛致力發展國家資訊基礎建設外,更 積極推展﹝全球資訊通信基礎建設﹙GII﹚﹞,使全球幾乎成為「網路發燒 ﹙net crazy﹚」,人類文明進入了一個結合電腦科技與電子科技的資訊新 時代 ,這樣的變革當然帶來了許多新興的法律問題。網路所衍生的法律問 題,除了電腦犯罪以及隱私權之保護等問題外,實以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問題 為爭議之焦點,其中尤以著作權法律問題之爭議最大。本文係以著作權法 為中心,探討網路上所衍生之法律問題。所探討之國家涵蓋有美國、歐盟 、日本及中國大陸,從其等解決網路著作權問題的對策及管理制度檢討我 國目前著作權法之不足,並提供若干建議以供日後解決類似問題之參考。 第一章首先闡明網路科技時代之來臨對世界與我國之衝擊,並說明本文研 究之動機與方法。第二章則對網路發展暨其應用之現況作介紹,並探討其 所涉及之法律問題。在第三章則擬由歐盟、日本、WIPO組織與中國大陸之 立法例及其實務上之運作,討論其等面對網路科技時代所帶來著作權法律 問題之因應之道。第四章主要介紹網路科技發展之始祖--美國,在其立法 例及實務運作中解決網路著作權法相關問題之事例,並探討分析網路著作 權人、使用者及線上服務業者之權義關係。第五章討論網路應用對我國著 作權法及實務界之衝擊。第六章則擬針對上述討論試行提出結論與建議。 本文期待在不妨礙網路科技發展之前提下,尋找網路著作權人、使用者及 線上服務業者間之利益衡平點,故提出幾點建議,如建立網路授權制度、確 立合理使用原則之適用、傳統著作權法基本概念之更新,及建立研究網路 著作權委員會解決網路著作權方面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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