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討高雄縣市婚姻暴力受虐婦女受虐情形、所面臨的生活壓力、在面對壓力時所採用之因應策略,以及社會支持提供的程度為何?並根據研究,提出協助高雄縣市受虐婦女在面對婚姻暴力情境時所應採行的策略,以及對整個高雄縣市有關之婦保機構、單位提出對受虐婦女服務之具體建議,以期受虐婦女能更有力量走出婚姻暴力的傷害。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於:(一)了解婚姻暴力中,婦女受虐之相關情形;(二)了解受虐婦女生活壓力的來源;(三)了解婚姻暴力中,受虐婦女因應策略使用情形:(四)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受虐婦女與社會支持的情形;(五)了解高雄縣市婦女保護機構提供受虐婦女社會支持的現況;(六)探討高雄縣市受虐婦女生活壓力、因應策略和社會支持的關係;(七)歸納結論,提供受虐婦女有效的壓力因應策略和社會支持綱路之建議。 本研究的方法採用問卷調查法及訪談法,主要以受虐婦女個案訪談為出發,此外,並以立意取樣方式針對高雄縣市共37位婚姻暴力中的受虐婦女女及10個所提供婦女保護之相關社會福利服務機構進行調查,再將所得的資料以SPSS FOR WINDOW 7.0的統計電腦軟體程式處理,以做為質化資料的分析輔助。 調查結果經過統計、分析與討論,得到下列結論: 就本研究而言,婚姻暴力情形的發生與受虐婦女本身的年齡及教育程度等個人背景變項無關;而在婚姻暴力的型態上,仍以「身體毆打」的方式居多。值得一提的是,暴力的型態並沒有所謂的「單一類型」。在生活壓力方面,以「經濟缺乏」及「受暴因素」居多;而在面對這些生活壓力時,不同背景變項之受虐婦女在因應策略使用上並沒有顯著差異;在策略的使用頻率上,則以「自我成長」的頻率居多。 此外,在社會支持方面,就本研究而言,受虐婦女最先求助之對象以本身兄弟姊妹及朋友等「非正式性社會支持」成員為先;而在滿意程度上,則以娘家親友所提供的社會支持較高。不同的是,在本研究中,鄰居並非是受虐婦女最後的協助者,此一結果有別於Bowker(1984)之研究結果。 在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方面,現階段的婦保工作之服務提供上仍受限於人力因素而有不足,所提供的內容則以「立即性需求」居多。此外,成人教育與婦保工作之合作關係仍都有待加以擴展。 歸納上述,本研究分別對於受虐婦女及相關婦保機構提出建議,以作為成人教育工作者與相關婦保機構在推展婦保工作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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