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研究對象以婚姻暴力下的受虐婦女為主,就高雄市為研究範圍, 探討高雄市對婚姻受虐婦女所提供的福利服務。而高雄市婦女保護聯合會 報是高雄市的一個整合性的婦保組織,也是高雄市最主要且唯一的婦保網 絡,因此本文藉由探討婦保會報的運作情形,以及婦保組織對於受虐婦女 實質上所提供的協助,以了解高雄市的受虐婦女需求以及婦保網絡運作概 況。研究方法分成兩部份:首先以86年度婦保網絡中求助的受虐婦女統計 資料討論;其次是以問卷的方式,針對婦保網絡的工作人員進行問卷訪談。 研究結果發現婦保網絡目前偏重於危機個案的處理,對於非處於危機 中的受虐婦女,由於礙於人力與經費等現實因素的不足,並未有妥善的措 施。而在接案過程中,偏重於電話諮商,大多數求助的受虐婦女並未接受 開案處置。而針對受訪工作人員的訪談結果發現,實務社工人員由於工作 上常遭遇類似無法源依據等困擾、婚姻暴力的個案問題複雜,因此較少成 就經驗,加上行政事務過多等因素,導致婦保網絡的人力流失隱憂。此外 對於輔導以及政策方面,受訪工作人員輔導建議有:1.加強兩性平等教 育;2.加強工作人員的積極態度;3.加入類似小團體的鋪導;4.補充事 前預防以及事後輔導的處置過程;5.考慮施虐者的輔導。政策上的建議 如:1.修訂法律;2.加強醫療體系的角色;3.加強實務上的軟、硬體資 源;以及4.落實目前的政策。最後受訪工作人員對於婦保會報的看法在優 點的部份有:1.走出了資源整合的基礎;2.提供了公私部門以及機構的 合作機會;3.凸顯問題重要的象徵性意義。在缺點的部份則包含了:1. 沒有充足的經費支援;2.公私部門尚未達成和諧的協調;3.人力流失的 問題;4.個案處置偏重於危機個案而導致處置過程不完整;5.資源整合 尚未落實到基層因此整合成效不彰等質疑。因此受訪的工作人員對於婦保 會報仍舊抱以相當大的期許,例如:1.希望婦保會報能夠有穩定的財務; 2.藉由「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通過配合相關法令的通過,提供實務工作者 法令的依據:3.各部門之間合作過程能經過再協調達到到更和諧的合作 關係;4.落實目前整合的資源等。 因此,本文最後提出的建議也就分為兩部份,首先是對於求助個案的 處置部份,應加入事先預防的教育以及事後心理創傷的治療,例如類似小 團體治療的方式,並且將施虐者納入輔導的過程中,處置過程才算完整; 此外,對於婦保會報的組織部份,在經費上政府除了考慮編列更多的預算 支援以外,更可以考慮與其他相關的資源再進行整合合作,而對於婦保網 絡中專業人員應給予重視,此外落實現有的資源以及持續進行資源的整合 也是相當重要的。最後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通過之後,受虐婦女的福 利服務政策也同時要做層次上的提昇,擴大至家庭的層面,兼顧到家庭中 每一個受傷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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