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設官分治,授予名位,賦予職權,其作用即在使其行使國家統治權,以維護國家利益,保障人民權益,維護社會秩序,增進人民福祉。故公務員職責重大,為達成任務,理當嚴肅綱紀,盡忠職守,謹慎勤勉,清廉奉公。否則,為官不正,發生貪瀆,勢必政事不興,喪失民心。左傳云:「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彰也」。可見貪污瀆職直接影 響政府威信,關係政治隆污與民心向背,足以決定國家之存亡。故古今中外,不問任何國家,若其政風敗壞,官吏腐化,而不知整飭政風,澄清吏治,任其流毒蔓延,其不淪國家於危亡者,未之有也。是以歷代明君賢主或政治領袖無不以修明政事,肅清貪瀆,為安邦定國之要務。故歷代刑律對貪污瀆職均有處罰之規定,並採嚴刑峻罰之政策,用以促使政治清明,民心歸向。 昔日專制時代已可體會澄清吏治之重要性,而今日政府之身分已轉變成多元服務的政府 ,積極從事「政府再造」之工程,政府成員之角色,各個組織的運作,政策動向皆與人民福祉息息相關,人民各種生活問題如公共服務、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工商經營等等,都需政府的服務,故吏治之澄清、貪瀆的防制已具有刻不容緩的必要性與時代性。對於各方之要求政府亦於民國八十二年提出「行政革新方案」,透過「廉潔」、「效能」、「便民」以建立廉能政府,其中以「廉潔」為革心重點,以檢肅貪瀆為革心要項。時至今日,此一政策仍是政府施政上之重要政策,甚至各項輔助措施如調查局設立廉政處,監察院亦設立監察調查處,可顯示政府肅貪之決心。在此政府力圖行政革新之際,筆者願以從事司法調查工作之體認及在中山大學研究所得之理論,針對時弊,研擬對策,提出「現階段防制貪污瀆職之研究」一文,期能對防制貪瀆提供標本兼治之淺見,為激濁揚清貢獻一份心力。 本論文共分為七章,分述之如后: 第一章,導論。敘述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另在研究方法上援引包括次級資料分析法、比較法、內容分析、文獻回顧及歷史研究法等,容於本文中論述。而研究範圍,則頗為廣泛,凡與防制貪瀆有關之事項均加以探討,對象則以廣義之公務員為主。 第二章,貪污瀆職之意涵。為區別其與一般犯罪之不同,乃就其意義、特性、發生之原因、心理分析等各方面探倒以剖析「貪瀆」。 第三章,貪污瀆職之影響。本章分述貪瀆所破壞之法益及其影響。鑑於貪瀆犯罪屬於特殊階層之犯罪,因此,其對社會、國家之影響及破壞法益自與一般犯罪不同。 第四章,防制貪污瀆職之典範。本章列舉防制貪瀆頗具成效之美國、新加坡、香港及我國之隋朝、清朝等具體有效之防制策略與措施,以為借鏡。 第五章,現階段防制貪污瀆職之策略。本章歸納政府之做法、學者、專家之意見及個人之研究發現等提出幾項治本、治標方法,以達前司法行政部長鄭彥棻先生於民國五十二年任部長期間所提「不肯貪污」、「不必貪污」、「不能貪污」、「不敢貪污」等「四不」之目標。 第六章,我國法律對貪污瀆職犯罪之懲治。分別就偵辦貪瀆之原則、犯罪主體及法律之規定作詳盡之解說。 第七章,研究發現與建議。試就前述各章之論點作整體性之評價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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