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藝術創作對個人而言,是向外探尋未可知的世界及向內與精神心靈的碰觸。基於藝術作為人與大自然和人與人之間的一種表達、一種暗示,本論述的內容將涉及「自然」、「人」、「藝術」三者之互動關係,強調的是三者的本質還原:一、人在大自然中需要由主體還原為客體,不再視大自然為相對於人的一個對象物,繼而溶入大自然且合而為一。二、人因為缺乏反省,因此人的知覺受到知識的長期隱蔽,而逐漸對外在現象世界概念化,人必需從概念化知識的知覺活動中還原回來,重新感受大自然。三、藝術的創作,作為一種思考、反省人類生存的表達,因此藝術必需還原回關懷人與自然的原點,而非是縱欲的工具,藝術讓大自然生息裡的一切回歸最有生機的原點。 本論述以作者1989年至1999年十年間四個時期的創作過程和作品,作為闡述「人與自然」此命題的發展過程,其中涉及四個主題:一、探討生命存在現象與生命精神的還原思維;二、以原始自然世界之情境,反省當代文明社會之過渡物質化現象,呼籲人類重返原始自然現場。三、以「大鵬鳥」意象所表出的鴻飛宇宙之氣概,呈現生命內在原欲與意志互陳中展現之生命能量。四、以大自然能量磁場的作用,引發對「真實」的再思考,藉著物體形象相互還原、轉換之表現,以鬆綁知識概念的過渡依賴。 本論述即在於省思作者本人心靈,於近十年來之藝術創作的關懷並檢驗個人創作與印證,以使作者本人能更清晰的了解,藝術的精神和創作的脈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