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考 文 獻
一、 中文部份
1.大展證券網站www.tachan.com.tw/。
2.方世榮譯,Philip Kolter 原著(第八版) ,行銷管理學,東華書局,民84年。
3.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七二七號,政府提案第四三二四號,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交易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民國八十一年五月。
4.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七二七號,政府提案第四三二四之一號,立法院財政、經濟、司法三委員會就「證券交易法相關修正草案」之審查報告,民國八十七年一月。
5.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編印,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計劃,民國八十六年七月。
6.何思湘,「開放證券投資全權委託業務之立法政策研析-兼論證交法第十八條之三增修條文草案」,立法院法制局專題研究,民國八十九年三月。
7.林麗香,日本投資顧問業法,載於證交資料,第三O八期,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
8.財政部證期會,開放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事業從事全權委託業務剪報資料,民國八十八年九月。
9.財政部證期會編印,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證券及期貨市場重要指標,民國八十九年二月。
10.財政部證期會譯印,美國1940年投資顧問法及施行細則,民國七十二年四月。
11.財政部證期會編印,證券暨期貨管理法令摘錄,民國八十八年六月。
12.張書源,「我國全權委託契約業務規範體系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國際貿易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七年六月。13.許美麗,「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法律問題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七十八年六月。14.陳雯婷,「我國網路券商顧客需求與行銷策略之研究」,國立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九年六月。15.黃啟瑞,「共同基金-行銷策略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五年六月。16.蓋華英、陳錦旋、廖大穎,我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相關問題-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之研究,民國八十五年二月。
17.賴源河、蓋華英,「證券投資全權委託契約應行記載市項委託研究報告」,
財證部證期會委託研究,民國八十二年五月。
18.謝文欽,「論證券投資顧問之投資全權委託業務」,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八年六月。19.蘇松欽譯,日本證券投資顧問法,載於證交資料,第三O一期,民國七十六年五月。
二、 英文部份
1.Daniel R. Bott, The Wrap Account Investment Adviser, 1993
2.George T. Borgert, Trusts, West publishing co. 6th, 1987
3. Louis Loss,Fundamentals of Securities Regulation,1983
4.Tammar Franker, The Regulation of Money Managers, 1978
5.Magrsth, A.J., 〝When Marketing Services, 4Ps are not enough 〞, Business HoriZons, May-June, 1986
6.Philip Kotler,〝Marketing Management-Analysis, planing, Implementation, and Control 〞,Eighth Edition
7.Pride, M. and Ferrel, C., Marketing-basic Concepts and Decisions, (Bosti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0
8.Schmenner, R.W., Service Operations Management,(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Inc.),1995
9.Zeithmal, V.A. and Berry, L.L. 〝Problem and strategies in Services Marketing 〞,Journal of marketing, Vol.49, Spring 1985, p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