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小說史上,吳趼人﹙1866-1910﹚與魯迅﹙1881-1936﹚二人,都具有其不可忽視的地位與份量;但是,當我們將吳趼人與魯迅的作品並置在一起時,其中衍生的差異,不禁令人想探究:為什麼同樣處在中國國勢衰微的大時代氛圍下,且年紀相差不到十五歲的兩人,他們的作品會在小說史上分屬於不同的區塊?為什麼魯迅的作品可以列於現代小說之林,而吳趼人不能?這些問題的研究,可以從作者生平、小說形式、小說的主題思想等等進行研究,而筆者此處則以敘事觀點的角度進行分析,發掘吳、魯二人的異同,期能看出晚清小說到現代小說之間的轉變。其研究步驟如下: 第一章,〈前言〉:此章用以說明筆者的研究動機、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研究步驟及預期效果。 第二章,〈敘事觀點相關術語之界義〉:此章除了說明諸如故事、作者、敘述者、視角、聚焦與敘事觀點等的敘事學相關術語之外,並試圖歸納出各項術語落實在小說批評時應有的「標準」,以利進行小說敘事觀點運用的分析。 第三章,〈吳趼人小說中的第一人稱敘事觀點運用〉:由於吳趼人的第一人稱小說作品不多,因此,本章擬採逐篇分析,探討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大改革〉、〈平步青雲〉和〈黑獄冤魂〉四部作品中的敘事觀點運用。 第四章,〈魯迅小說中的第一人稱敘事觀點運用的轉變〉:此章是將以魯迅小說分成以敘述者「我」為主角,以敘述者「我」旁觀者,以及出現兩個敘述者等三類;然後,再就各其中擇取適當代表作品分析,以探討出魯迅小說運用第一人稱敘事觀點的特色。 第五章,〈吳、魯二人運用第一人稱敘事觀點之比較〉:此章除就吳趼人與魯迅二人運用第一人稱敘事觀點的方式,爬梳出其異同,以進行比較之外,並將進一步評價吳、魯二人在此一方面的成就與價值。 第六章,〈結語〉:本章乃總結全文。 在晚清時期,由於受到西方翻譯小說的影響,吳趼人開始嘗試在小說中運用第一人敘事觀點;而同時,中國以往小說裡的說書人形象,也在牽引著吳趼人的小說創作方式。因此,這便使得吳趼人的第一人稱敘事,常常出現指導讀者的說書人口吻;甚而有時還會美中不足的出現敘述者「全知」的情況。但是,這些都無損於吳趼人在小說敘事觀點運用上的開創地位。尤其是吳趼人對同一篇小說出現兩個敘述者「我」的寫作實驗,更是令人為之眼睛一亮,儘管在這篇實驗色彩強烈的〈黑獄冤魂〉當中,故事內敘述者「我」的人物性格塑造並不成功,但卻為後人試驗出一種寫作的可能。後來的魯迅便在小說敘事觀點的運用上,或多或少的接收了吳趼人的嘗試成果。例如,魯迅在〈孔乙己〉當中,刻意將敘述者「我」化身成作者欲教化的對象,而非視為作者代言人,這樣的做法,吳趼人在〈黑獄冤魂〉裡,早已有了初步的試驗。而吳趼人〈黑獄冤魂〉出現兩個敘述者的運用方式,魯迅在〈狂人日記〉裡也有所承繼與變化,其進一步的將兩個敘述者設計成隱然對立的態勢,藉此引發讀者更多的思考。至於,魯迅於小說〈在酒樓上〉,則又將兩個敘述者的運用,變化成以敘述者「我」觀察另一個敘述者呂緯甫,藉此產生了另一種藝術效果。除了承繼吳趼人的敘事觀點運用技巧實驗之外,魯迅還有許多不同於吳趼人的創新與突破。不論是敘述者濃厚的情感表達;或是敘述者個人愛情經驗的陳述;還是以不同的敘述方式,表現敘述者與故事主角的情感深淺;又或者是以不可靠敘述者的出現,迫使讀者思考小說的言外之意。這些運用方式,都是吳趼人的第一人稱小說中所沒有出現過的。 由上述的探討可知,晚清的吳趼人小說,之所以不同於現代的魯迅小說,除了時代背景的不同之外,其敘事觀點運用上的比較,也說明了兩者的差異。總而言之,如果說,吳趼人是一個播種者,那麼,魯迅便是一個繼承前人成果,並努力灌溉使其開花結果的人,兩人的貢獻都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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