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水污染防治行政法制之比較研究」論文摘要 本論文題目為「兩岸水污染防治行政法制之比較研究」,主要係探討兩岸水污染防行政法制五大架構原理、組織、權限、救濟、監督之規範作一深入比較分析。全文計有八章,茲簡要分述如下:
第一章 緒論:近年來,由於兩岸地區同樣受環境變遷、人口急速成長及工業發展持續開發之破壞行為而導致用水量的增加與河川水質惡化情形日趨嚴重,導致產生嚴重水污染公害問題。本論文研究之動機,為針對我國現行「水污染防治法」與中國大陸「水污染防治法」之法制規範,作深入之研究與探討,期望藉由目前兩岸水污染防治問題,論其兩岸水污染行政法制之研究比較。 第二章 兩岸水污染問題回顧及理論探討:兩岸共同面對水污染公害問題探討,進而針對兩岸水污染防治法制理論作探討。 第三章 兩岸水污染防治法原理比較:述明兩岸水污染防治法制沿革、原理。 第四章 兩岸環保行政組織比較:說明兩岸有關環保行政組織之的沿革及設置比較。 第五章 兩岸水污染防治法規權限比較:本章重點將針對兩岸水污染防治法之管制、制裁、管理權限等提出探討。 第六章 兩岸水污染防治法之行政救濟比較:行政救濟乃人民因行政機關的違法或不當行為,致其權利或利益受以損害時,依法請求國家予以救濟的方法。有關兩岸水污染法制環境權之行政救濟概念,包括民事救濟和行政救濟和刑事救濟。 第七章 兩岸水污染防治法之行政監察比較:說明監察機關之義義。比較兩岸監察行政法制,其相同之處均有一套內外部縱向分權制衡機制及橫向相互監督制約機制構成的體制,以防範公共部門人員濫用權力謀取私利。兩岸廉政監察體系目的和作用一樣,即保證公務員的清廉,維持國家的政治倫理道德規範,遏止腐化的發生。 第八章 結論:第一節研究發現,總結兩岸水污染防制法制之差異比較。第二節為本論文研究建議,乃針對各章發現之問題作興革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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