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

(18.97.9.173) 您好!臺灣時間:2024/12/10 04:57
字體大小: 字級放大   字級縮小   預設字形  
回查詢結果 :::

詳目顯示

: 
twitterline
研究生:杜瑛秋
研究生(外文):Ying Chiu Tu
論文名稱:婚暴社工員陪同出庭過程的專業角色與功能之探討
論文名稱(外文):A study on the role function of social workers in escorting abused women to court hearing
指導教授:張宏哲張宏哲引用關係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輔仁大學
系所名稱:社會工作學系
學門:社會服務學門
學類:社會工作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4
畢業學年度:92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17
中文關鍵詞:婚暴社工員陪同出庭焦點團體專業角色與功能
相關次數:
  • 被引用被引用:43
  • 點閱點閱:3087
  • 評分評分:
  • 下載下載:392
  • 收藏至我的研究室書目清單書目收藏:12
研究生從事婚姻暴力受暴婦女的工作已有多年經驗,過去經驗發現婚暴社工人員在陪同出庭過程中,因為法令對於社工人員之權責、角色、和地位並未明確規範或訂定,加上我國社會工作專業尚在發展之中,使得社工人員對於自己本身在法庭上的專業角色定位不清楚之外,相關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甚至案主對社工專業的角色及功能也不甚清楚,使得司法單位、法界人士、受暴婦女等對社工人員專業角色與功能產生不同期待,造成對婚姻暴力事件處理的期待與認知上的差距,容易導致彼此專業間的隔閡與對立,也可能使得案主無所適從,導致案主的權益受損。因此,研究者想透過此研究,嘗試從婚暴社工人員、受暴婦女、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等不同的角度,探討社工專業人員在陪同出庭時應該扮演的專業角色和功能,希望透過研究的結果提出社會工作有關保護性服務的教育原則,做為未來社工在這方面教育的參考,同時也提供未來可能協助受暴婦女進入司法訴訟過程的社工人員處遇的參考,以及作為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與司法領域人員一個對話的機制,進而建立社會工作在司法領域的工作的專業地位。
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法,資料蒐集的方法以婚暴社工員、律師、法官及受暴婦女四種焦點團體的訪談為主,輔以觀察法,將出庭經驗寫成觀察日誌,作為輔助。研究的結果顯示婚暴社工員陪同出庭過程可分為陪同出庭前的評估、陪同出庭前的處遇、陪同出庭時的處遇、和陪同出庭後的處遇等四個程序。婚暴社工員陪同出庭過程的角色總計有十三種,包括教育者、情緒安撫者、照顧者、輔助者、協調者、溝通者、資源資訊提供與連結者、法庭證人、評估者、倡導者、調查者、忠告者、行政者等。總計有二十種專業功能,包括告知、指導、示範、情緒安撫、陪伴、安全保護、代言、整理、協助撰狀和聲請、協調、釐清、解釋誤解、資源資訊提供、資源連結、佐證、評估、行政、倡導、調查、警告阻止等。研究也發現婚暴社工員陪同出庭時的因應方式有:現場協助陳述、現場簡單評估,但事後可提供服務的報告、提供資源、澄清拒絕出庭的理由但是可提供報告、被迫當證人陪伴六種;而婚暴社工員在法庭上爭取案主的權益的方式包括有挑戰審判者權威、主動請求允許協助兩種。研究生以十三種專業角色及婚暴社工員的立場來探討婚暴社工員所承受的角色壓力,發現婚暴社工員的角色壓力來源有角色不明確、角色衝突兩種。
本研究針對上述的研究結果進一步討論焦點團體的動力、婚暴社工員角色與角色壓力、和陪同出庭相關的倫理議題等。研究最後提出五項建議:一、政策上建議,包括角色的規範化與合法化、與其他專業之溝通平台機制之建立、與機構、社會局釐清社工角色及要求提供支持。二、社工專業教育及訓練,包括法律知識、角色衝突及負荷之處遇、倫理兩難之討論與解決、社工員支持團體及倡導進行。三、對其他專業之教育。四、對案主之教育。五、釐清司法社工員與婚暴社工員之差異。六、對未來研究的建議,包括焦點團體及研究適用性。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背景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名詞定義
第二節 社工人員的角色與功能
第三節 角色理論
第四節 婚姻暴力專業角色的相關文獻
第五節 社工專業角色相關的文獻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發問
第二節 研究方法的選取
第三節 資料蒐集的方法
第四節 研究對象與抽樣架構
第五節 資料分析
第六節 研究的嚴謹性
第七節 研究倫理
第四章 研究發現
第一節 陪同出庭程序
第二節 婚暴社工員專業角色與功能
第三節 婚暴社工員爭取權益的方式
第四節 婚暴社工的角色壓力
第五章討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討論
第二節 研究限制
第三節 未來建議
第六章參考書目
附錄一:婚姻暴力專業角色的相關文獻整理
附錄二:社工專業角色相關的文獻整理
附錄三:焦點團體訪談同意書(受暴婦女適用)
附錄四:焦點團體訪談同意書(婚暴社工員、法官、律師適用)
附錄五:焦點團體訪談邀請函(受暴婦女適用)
附錄六:焦點團體訪談邀請函(律師適用)
附錄七:焦點團體訪談邀請函(婚暴社工員適用)
附錄八:焦點團體訪談邀請函(法官適用)
附錄九:焦點團體問題(婚暴社工員適用)
附錄十:焦點團體問題(受暴婦女適用)
附錄十一:焦點團體問題(律師適用)
附錄十二:焦點團體問題(法官適用)
附錄十三:焦點團體訪談公文(法官適用)
附錄十四:陪同出庭的程序文本
王金永等譯。(2000)。質化研究與社會工作。台北:洪葉文化。
尤幸玲。(1992)。醫務社會工作者參與醫療團隊及其角色關係之研究。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碩士論文。
朱秉慧。(2001)。運用個案管理從事婚姻暴力服務之探討-以台北市為例。輔仁大學社工研究所碩士研究論文。
林芬菲。(1998)。婚姻暴力受虐婦女的正式機構求助歷程探討。東吳社會工作碩士論文。
林萬億。(2002)。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台北:五南文化。
李詩詠。(2000)。婚姻暴力受暴婦女醫療處遇中社會工作才能之研究 ---以高雄市婦女保護聯合會為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工作暨社會政策研究所碩士論文。
吳秀琴。(2002)。英國社工員在社區照顧團隊中的角色之研究。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工作暨社會政策研究所碩士論文。
吳素霞。(2001)。家庭暴力防治網絡個別體系功能整合之探討。社區發展季刊,94,32-41。
洪遠亮。(2000)。民事保護令部分審理經驗報告。推動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經驗交流分區座談會會議資料及實錄。
祝健芳。(2002)。婚姻暴力防治網絡中地方政府社工人員角色之研究。國際濟南大學社工研究所碩士論文。
周月清。(1995)。婚姻暴力理論與社會工作處置。台北:五南書局。
周玟琪等譯。(1995)。當代社會工作理論:批判的導論。台北:五南圖書公司。
姜琴音。(2001)。熟悉法庭工作模式及調查訪視報告的重點之分享。司法社工專業訓練工作坊學員手冊-北區。
胡幼慧主編。(1996)。質化研究理論、方法及本土女性研究實例。台北:巨流圖書。
韋愛梅。(1997)。警察系統回應婚姻暴力模式之研究─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為例。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碩士論文。
徐瑞宜。(2002)。警察參與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之研究-以台北縣為例。中央警察大學行政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徐震、趙碧華。(1996)。論台灣近年來社會福利政治化與社會工作專業化之衝擊。
社區發展季刊,37。
徐宗國譯。(1997)。質性研究概論。台北:巨流圖書。
梁玉麗。(2001)。熟悉法庭工作模式及調查訪視報告的重點之分享。司法社工專業訓練工作坊學員手冊-南區。
秦紀樁。(2001)。熟悉法庭工作模式及調查訪視報告的重點之分享。司法社工專業訓練工作坊學員手冊-中區。
張錦麗。(2001)。從女性主義檢視台灣婦女婚姻暴力防治政策的發展。90年度婦女人身安全學術暨實務研討會。
張秀玉。(2000)。社會工作者與行政主管對早期療育服務社會工作者角色期待之研究。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宏哲等譯。(1999)。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上)。台北:洪葉文化。
高熏芳等譯。(2001)。質化研究設計。台北:心理出版社。
許碧芬。(2000)。受暴婦女個案處遇中醫院社工角色與功能初探-以高雄阮綜合醫院為例。中華醫務社會工作學刊,8,167-177。
許玉如。(1999)。新進醫務社工員適應醫療團隊工作之研究。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婷蕙。(1997)。婚姻暴力中受虐婦女對脫離受虐關係的因應行為之研究。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碩士論文。
陳增穎。(1999)。婚姻受虐婦女的處置與輔導策略。諮商與輔導,163,7-10。
曹秀珠。(1997)。在警察於婦女保護網絡角色之研究-台北市為實證對象。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富源、葉麗娟。(1999)。法官對婚姻暴力態度的研究。社會建設,99,1-39。
黃翠紋。(2001)。刑事司法人員在處理婚姻暴力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處理策略的探討(下)。警學叢刊,30.1,349-361。
黃湘玲。(1997)。婚姻受暴婦女福利服務之研究-以高雄市為例。國立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一秀。(2000)。婚姻暴力之受虐婦女求助歷程之探討。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碩士論文。
黃瑞琴。(2001)。質的教育研究方法。台北:心理出版社。
馮怡菁。(2001)。社會工作者在精神醫療團體之角色研究。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碩士論文。
葉麗娟。(1995)。警察、司法系統回應婚姻暴力的現況與檢討。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葉肅科。(2001)。家庭暴力理論觀點與防治策略。社區發展季刊,94,289-305。
彭淑華、張英陣等譯。(1999)。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台北:洪葉文化。
廖雪貞、杜瑛秋。(2001)。婚姻暴力婦女服務之個案管理模式:以台北市龍山婦女服務中心為例。社區發展季刊,94,230-240。
廖榮利。(1996)。社會工作概要。台北:三民書局。
潘正德。(1999)。團體動力學。台北:心理出版社。
簡春安、鄒平儀。(1998)。社會工作研究法。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蔡正道、吳素霞。(2001)。我國家庭暴力防制工作之規劃與展望。社區發展季刊,94,5-17。
蔡嘉洳。(2001)。醫務社工員參與兒童保護服務網絡之研究。私立中國文化大學,兒童福利研究所碩士論文。
蘇景輝。(2000)。質化研究講綱。台北:輔仁大學社工碩士班上課講義。
歐素汝譯。(1999)。焦點團體。台北:弘智文化。
Francis,J.(1997)Social Work Treatment Interlocking Theoretical Approaches (4th) . A Division of Macmillan,Inc.
Jane,A.P.,Jean,A.G.,& Peter,C.(2002) Role as Resource for Action in Public Service .Journal Social Issues :Volume 58,Nember3.
Einat,P.,Zvi,E.,Guy,E.,& Zeev Winstok (2000)Choice and Empowerment for Battered Women Who Stay: Toward a Constructivist Model.Social Work January: Volume 45,Nember1.
Marian,.T(1997) What To Do When Love Turns Violent : A Practical Resource For Women In Abusive Relationships.Harper Collin ,Inc.
David,L.(1998) The Focus Group Guidebook. Sage Publication,Inc.
Rivhard,A.(1998)Developing Question For Focus Group.Sage Publication,Inc.
QRCODE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