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礦產資源並不豐富,早期致力於地下坑道開採煤礦能源,嗣後積極探採地下天然氣與石油能源,現階段著重於露天開採水泥原料石灰石與大理石,營建石材,玻璃原料矽砂,窯業原料火粘土與瓷土及砂石資源開發利用。 露天礦場災害包括開採作業災變致礦區人員傷亡及發生礦害損及他人生命財產。依據研究結果,露天礦場災變原因為殘壁邊坡崩塌、炸藥爆破、墜落、崩塌、落石、運輸、重機械操作及其他人為因素。礦害原因為廢土石崩移、爆破飛石、震動、噪音,排水系統不良造成泥水污染及運輸系統損及附近村落。 本研究對露天開採礦場災害防救對策:(一)加強並提昇礦場安全監督檢查與管理,(二)嚴格執行露天開採礦場水土保持設施,(三)做妥礦場環境維護措施,(四)積極推動露天開採最終殘壁邊坡穩定設施,(五)分區優先處理開採跡地復整植生綠化,儘速恢復自然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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