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統治中國凡二百七十六年,而晚明是一個急遽變遷的時代,政治上,皇帝沉湎於女色及逸樂。文化上,受到泰州學派和李贄的影響,程朱理學受到了打擊,人們的思想觀念及社會風氣為之大變。經濟上也發生了重大的變化,農地的開墾、手工業的發展,商人到處活躍,專業城市的興起,進而影響了商人地位的轉變及是商關係的變化。 《三言》共有一百二十篇,內容範圍包含廣泛,有愛情類、俠義類、社會類、公案類、神怪類等。其中,公案類小說藉由敘寫民事糾紛和刑事案件,從中反映社會,反映人生。再則,馮夢龍(1574∼1646)所生存的年代是明末清初,《三言》大部分作品雖非其創作,但都是經由他加工潤飾而成,頗能反映當時的社會背景以及明末政治、經濟、文化等種種面相。因此,筆者試著由《三言》公案小說來探討明末的社會現象。 為了深入探究案件所呈現的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等面相。首先依犯罪的類型將案件分成六類,由同一類型的案件來作多面相的探討,同時亦可由不同類型的案件來作輔助說明,如:商人之妻的私通案與謀財殺人案實與經濟的發展,商業的繁榮有相關之處。 時代背景影響作者的創作,故透過作品可見作者創作的時代性。經由《三言》公案小說所呈現的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等多面相的探討,我們更確切了解馮夢龍所創作的時代背景,同時也更深刻體會在此大環境所產生的作品所代表的意義與內涵,對於《三言》的閱讀,不再以白話通俗小說等閒視之,在其通俗性的背後,更見其深度與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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