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旨在以熊式一的作品The Bridge of Heaven英文版與其中文版<<天橋>>為本,討論歷來「作者威權」的迷思,闡明作者兼譯者與他者譯者間立足點的平等。論文主要分為七大章節。第一章簡述研究動機與目的、簡介The Bridge of Heaven的作者熊式一與其創作背景。第二章為研究方法,第三章則為文獻探討,主要回顧討論主體性與互為主體性的文獻,釐清翻譯中主體與客體的關係。第四章闡述作者的主體性並非翻譯絕對準則,文中先以「作者已死」的觀點打破「作者權威」的迷思,顛覆作品產自作者的「父子關係」觀點。第五章轉而討論譯者的主體性,申述譯者有其獨立於原作者的主體性,並以葛特瑪(Hans-Georg Gadamer)對於語言歷史性的看法,作為破解作者自譯譯文為理想典範的佐論。第六章為譯文間的互補性,筆者將以忠實於原文的翻譯原則,翻譯數段小說內容,以此譯文與熊式一自譯的譯文作對照。除了藉此體現譯者不同的主體性下,譯文會有不同的效果,更可呈現不同譯文將觸及原文不同點,展現原文不同層面的風貌。第七章則為結論,再次申述作者自譯不見得就是完美之作,他者譯者仍有發揮巧思的翻譯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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