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變動型年金是一種類似浮動利率債券的商品。浮動利率債券每期的報酬率是市場利率再加碼。其加碼的幅度通常反映發行者的信用風險。而利率變動型年金每年的報酬率為發行的保險公司所宣告的利率。在競爭市場下,其宣告的利率必然也反映市場利率水準與發行者的信用風險。在舊制的監理規範下,其宣告利率的上限為四大行庫兩年期定存利率的平均加1.5%,而下限為此平均值減1%。由於多數保險公司其所宣告利率通常較兩年期定存利率為高,但利率變動型年金實質上為一年期的儲蓄商品,在相對有利的報酬情況下,利率變動型年金成為熱賣的商品。然而,在94年6月1日新制的監理規範下,其宣告利率的上限為中央銀行公佈之最近一月之十年期中央政府公債次級市場殖利率。自此之後,其銷售量即大幅下滑。本研究分析其原因主要由於十年公債市場交易量很小無法反映合理市場利率,而且當殖利率曲線呈現負斜率時,即一年期利率高於十年期利率時,目前宣告利率上限即為不合理的市場扭曲。本研究亦探討在目前宣告利率上限的規定下,保險公司可利用分紅機制、宣告利率下限與其他利於保戶的條件提升保單的價值來增加銷售額。
關鍵詞:利率變動型年金、浮動利率債券、信用風險、宣告利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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