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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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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林青穎
研究生(外文):Lin Ching-Ying
論文名稱: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相關問題之研究
論文名稱(外文):Study of The Trust Enterprise Concurrently Operates Securities Discretionary Investment Services
指導教授:郭土木郭土木引用關係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輔仁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研究所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6
畢業學年度:94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87
中文關鍵詞:信託業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公開原則忠實義務反詐欺行為
相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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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與其子法之制定,不僅提高我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規範之法律位階,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所揭櫫之法律保留原則,並參酌美、日等國之立法例,將從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重要原則如公開原則、忠實義務、反詐欺行為等納入規範,另仿效日本法制,規定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須提存營業保證金,以保障客戶對於全權委託投資受託人之債權獲得清償,維護交易之安全,亦就全權委託投資契約之內容、投資範圍及限制、運作模式、客戶資產之保管、廣告行為、從業人員之資格及自律機構等為詳盡之規定,我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法規範已臻成熟,本論文乃嘗試為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架構一完整之法律體系,並分析其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信託業得以信託方式,亦得以委任方式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依我國現行法之規定,信託業以信託方式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就客戶信託移轉之投資資產,除得以委任方式委託保管機構保管外,亦得由信託業指定專責人員而自行保管,但不得由客戶自行保管;以委任方式兼營者,得由客戶將投資資產信託移轉予保管機構,亦得以委任方式委託保管機構保管投資資產,若客戶為信託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得由客戶自行保管投資資產,但信託業不得自行保管。如此之立法,有其政策面之考量,但無堅強之法律立論,本論文擬由討論保管投資資產之目的,探求合理之經營型態,以為將來修法之參考。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研究方法與範圍
第二章、信託業及其業務範圍
第一節、信託業
第一項、信託業之意義
第二項、信託業之種類
第二節、信託業之業務範圍
第一項、信託業務
第二項、附屬業務
第三項、其他依法得從事之業務
第三章、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立法例
第一節、外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立法例
第一項、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意義
第二項、美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立法例
第三項、日本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立法例
第四項、小結
第二節、我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立法例
第一項、立法沿革
第二項、投信事業或投顧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三項、證券經紀商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四項、信託業經(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四章、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一節、主管機關
第二節、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要件
第一項、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資格
第二項、從業人員之資格
第三項、指撥營運資金
第四項、免提存營業保證金
第三節、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運作
第一項、交付全權委託投資說明書
第二項、訂立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契約
第四節、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限制
第一項、接受全權委託投資總金額之限制
第二項、從業人員禁止之行為
第三項、信託業本身禁止之行為
第五節、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投資範圍
第一項、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投資範圍
第二項、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投資限制
第六節、同業公會
第五章、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法律架構
第一節、信託業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法律關係
第二節、信託業以信託方式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一項、信託業與客戶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二項、信託業與保管機構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三項、信託業與證券商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四項、全權委託保管機構與證券商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三節、信託業以委任方式兼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一項、信託業與客戶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二項、信託業與保管機構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三項、信託業與證券商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四項、保管機構與證券商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五項、保管機構與客戶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四節、小結
第六章、結論
壹、中文資料(以筆劃順序排列)
(一)中文書籍
一、方嘉麟,信託法之理論與實務,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3月初版。
二、王志誠,信託法,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月2版1刷。
三、王志誠,票據法,元照出版社,2004年9月初版。
四、余雪明,證券交易法,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92年4月4版。
五、李開遠,證券管理法規新論,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9月2版3刷。
六、林國全,證券交易法研究,元照出版社,2000年9月初版。
七、邱聰智,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上),作者自版,2000年9月新訂1版。
八、邱聰智,新訂債法各論(中),作者自版,2002年10月初版。
九、郭土木,金融管理法規(上)、(下),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7月初版1刷。
十、陳春山,信託及信託業法專論─理論與實務─,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89年8月修訂3版。
十一、陳春山,證券交易法論,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9月6版1刷。
十二、陳春山,證券投資信託專論,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89年9月初版1刷。
十三、曾世雄,損害賠償法原理,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75年再版。
十四、曾宛如,證券交易法原理,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3月3版1刷。
十五、覃正祥、郭土木,懲與治─美國華爾街共同基金與分析師弊案剖析,實用稅務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93年7月初版1刷。
十六、黃子能、黃思國、陳月珍,信託業法釋論,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92年7月初版。
十七、詹森林、馮震宇、林明珠,認識消費者保護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94年8月再版。
十八、賴英照,股市遊戲規則最新證券交易法解析,作者自版,2006年2月初版。
十九、賴源河、王志誠,現代信託法論,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1月3版3刷。
(二)中文論文
一、王育慧,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法律關係之研究,政治大學法律系碩士論文,91年7月。
二、林哲誠,信託關係下受託人忠實義務之研究,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89年6月。
三、張美琴,商業銀行兼營證券業務之法律規範,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85年7月。
四、許美麗,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法律問題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78年6月。
五、郭姿蘭,信託財產之研究─以信託財產同一性為中心,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88年12月。
六、郭素禎,信託制度之研究─兼論我國遺產繼承與贈與制度,海洋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93年6月。
七、陳志妃,共同基金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以受託人忠誠義務為核心,東吳大學法律系博士論文,民國90年6月。
八、陳忠儀,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法律關係之研究,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87年6月。
九、蕭勝賢,信託法下受託人法律地位之研究,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業碩士班碩士論文,94年1月。
十、謝文欽,論證券投資顧問之投資全權委託業務,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88年6月。
十一、蘇德昌,私人銀行業務之研究,中興大學法律系碩士論文,87年7月。
(三)中文期刊
一、王文宇,信託法制與資產管理業務之規範,月旦法學雜誌第90期,2002年11月。
二、王志誠,金融控股公司之經營規範與監理機制,政大法學評論第64期,2000年12月。
三、王志誠,信託財產運用同意權之探討,月旦法學雜誌第90期,2002年11月。
四、王志誠,信託監督機制之基本構造─以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與信託監察人為中心,國立台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2卷第5期,2003年9月。
五、王育慧,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法制評析,法令月刊第56卷第3期,94年3月。
六、吳崇權,投信暨投顧代客操作業務之開放,實用稅務,2000年12月。
七、李福隆,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忠實義務與利益衝突,月旦法學第89期,2002年10月。
八、郭土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其子法之規範與實行之探討,萬國法律第139期,2005年2月。
九、郭土木,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事業委託經營之法律問題探討,政大法學評論第66期,90年6月。
十、郭土木,證券暨期貨營業保證金法律問題之探討,證券市場發展季刊第23期,83年7月。
十一、郭土木,證券投資信託暨投資顧問事業之現況與展望,實用月刊,2002年4月。
十二、陳春山,我國證券商之業務發展趨勢與管理策略,證交資料第443期,88年2月。
十三、陳春山,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法規範之研究,證交資料第312期,1988年4月。
十四、劉連煜,論美國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與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規範與對我國之啟示,月旦法學雜誌第80期,2002年1月。
十五、謝哲勝,忠實關係與忠實義務,月旦法學雜誌第70期,90年3月。
十六、謝哲勝,信託業管理信託財產的權限,月旦法學雜誌第90期,2002年11月。
(四)其他
一、王志誠,信託法與信託業法,收錄於金融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7月初版。
二、王志誠,優先取償權制度之研究,收錄於蘇永欽主編,民法論文選輯,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80年10月。
三、郭土木,境外基金管理法令架構之探討,收錄於現代公司法制之新課題─賴英照大法官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8月初版第1刷。
四、黃立,違反審閱期間的法律效力,收錄於消費者保護法制論文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93年7月。
貳、外文資料
(一)英文資料(依字母排列)
一、George T. Bogert ,TRUSTS ,West Publishing Company ,6th ed ,1987。
二、Tamar Franker ,The Regulation of Money Managers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vols 1-2 ,1978。
三、Thomas Lee Hazen ,The Law of Securities Regulation ,West Publishing Company ,1998。
(二)日文資料
一、ビシネス教育出版社編,証券投資顧問業の在り方について─證券引取審議會答申,引自投資顧問ハントブツク,1987年9月10日。
二、特別研究會,有價証券に係る投資顧問業の規則等に関するについて﹝4﹞,インベストナント,第40卷第2期,198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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