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文文獻
(一)專書
文衍正,看診法門——醫師之說明、注意與其他義務,台北:永然,1998年10月。
王瑞蓮,新藥實用手冊——臨床研究、設計、執行和分析,台北:合記,2002年3月。
王澤鑑,民法總則,台北:氏者自版,1999年10月。
王澤鑑,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台北:氏者自版,1999年10月。
王澤鑑,基本理論債之發生,台北:氏者自版,1999年10月增訂版。
王澤鑑,侵權行為法(1),台北:氏者自版,2000年3月。
王澤鑑,民法總則,台北:氏者自版,2002年9月。
王澤鑑,民法總則,台北:氏者自版,1999年10月。
史尚寬,債法總論,台北:氏者自版,1990年8月。
史尚寬,債法各論(上),台北:氏者自版,1986年11月。
朱柏松,消費者保護法論》,台北:翰蘆,1998年。
何孝元,誠實信用原則與衡平法,台北:三民,1992年10月。
李聖隆,醫護法規,台北:華杏,1989年。
吳 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台北:氏者自版,2000年9月增定六版。
林東茂,刑法綜覽》,台北:一品,2003年8月。
林誠二,民法總則編講義(下),台北:瑞興,1999年4月。
林誠二,民法債編各論(中),台北:瑞興,2002年3月。
吳成文,映雪,台北:新新聞,2001年7月。
姚志明,侵權行為法,台北:元照,2005年2月。
施啟揚,民法總則,台北:氏者自版,1996年4月增訂7版。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上冊,台北:氏者自版,2002年5月。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下冊,台北:氏者自版,2004年1月。
黃 立,民法債編總論,台北:氏者自版,2000年9月。
黃丁全,醫事法,台北:元照,2000年7月。
黃丁全,醫事法,台北:前程,1989年4月。
邱聰智,民法研究(一),台北:氏者自版,1986年3月。
邱聰智,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上),台北:氏者自版,2000年9月。
邱聰智,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下),台北:氏者自版,2001年2月。
邱聰智,新訂債法各論(中),台北:氏者自版,2002年10月。
曾隆興,現代非典型契約論,台北:氏者自版,1986年9月。
劉宗榮,定型化契約論文專輯,台北:三民,1988年1月。
劉春堂,民商法論集(一),台北:氏者自版,1985年8月。
劉春堂,民商法論集(二),台北:氏者自版,1990年4月。
劉春堂,民法債編各論(上),台北:三民,1994年3月。
劉春堂,民法債編各論(中),台北:三民,2003年9月。
潘震澤譯,羅倫斯˙奧特曼著,誰先來Who Goes First?,台北:天下文化,2000年11月。
陳 敏,行政法之總論,台北:氏者自版,2003年1月。
陳自強,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台北:學林,2002年3月。
陳聰富,因果關係與損害賠償,台北:元照,2004年9月。
蔡甫昌譯,Peter A. Singer著,臨床生命倫理學,台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2004年9月。
蔡敦銘,醫事刑法要論,台北:景泰文化,1995年。
蔡墩銘,臨床試驗的法律責任,http://med.mc.ntu.edu.tw/~clinmed/ntuhcmrd/ethics/
ethics.htm。
鄭玉波,民法總則,台北:三民,1988年8月。
鄭玉波,民法債編總論,台北:三民,1993年10月。
鄭玉波,民法債編各論(上),台北:氏者自版,1971年8月。
嚴九元,當代醫事倫理學,台北:橘井,1980年2月。
(二)期刊論文
牛惠之、夏堪臺,由基因治療之風險性論人體試驗規範與傷害之賠償,律師雜誌,第270期,2002年3月。王心怡,國內新醫療技術人體試驗制度,衛生報導,第7卷第3期,1997年3月。王培東,臨床試驗:任何醫療模式,皆需臨床試驗作最後的驗證,台灣醫界,第45卷第11期,2002年11月。
王祖寵,醫師之民事過失責任,法令月刊,第21卷第1期,970年。李子聿、林佳儀、陳佳伶,「生醫時代的醫藥倫理與法律議題圓桌會議」會議綜述,清華科技法律與政策論叢,第2卷第2期,2005年6月。
李秀娟,新藥臨床試驗與GCP規範,中化藥訊,第37期,1997年10月。李秀娟,日本臨床試驗制度與近況,中化藥訊,第37期,1998年4月。李明濱,病人自主與知情同意,醫學教育,第一卷第四期,1997年12月。林志六,臨床試驗受試者之下限年齡,台灣醫界,第44卷第4期,2001年4月。
林萍章,新版手術同意書與知情同意法則,萬國法律,第133期,2004年2月。姚志明,誠信原則與附隨義務—民法研究會第二十三次學術研討會紀錄,法學叢刊,第46卷第184期,2002年。
紀淑芳,台灣人要這麼勇敢嗎?——發展臨床試驗「白老鼠產業」引爆論戰,財訊,2004年11月。侯英泠,醫療行為的民事上賠償責任(上)——從德國醫師責任法(Arzthaftungsrecht)切入探討,月旦法學雜誌,第72期,2001年5月。侯英泠,醫療行為的民事上賠償責任(下)——從德國醫師責任法(Arzthaftungsrecht)切入探討,月旦法學雜誌,第73期,2001年6月。侯英泠,良性醫病關係之建立,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21期,2002年1月。侯英泠,從德國法論醫師之契約上說明義務,月旦法學雜誌,第112期,2004年9月。孫森焱,論醫師為診療行為應負之義務,鄭玉波先生七秩華誕祝賀論文集,台北:三民,1988年。
時國銘,人體試驗之國際倫理規範:歷史的考察,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19期,2001年7月。賴志銘,以人類為受試者之生物醫學研究之國際倫理準則,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19期,2001年7月。
時國銘,CIOMS/WHO國際倫理準則之審查,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19期,2001年7月。秦慶瑤,新藥研發委外服務之現況與發展,律師雜誌,第270期,2002年3月。許純琪,談我國法上醫師告知義務之民事責任,萬國法律,第133期,2004年2月。黃俊杰、吳秀玲,醫療正義之研究,中原財經法學,第5期,1990年7月。邱永仁,人體試驗「除罪化」之探討,台灣醫界,第44卷第9期,2001年9月。
張偉嶠,追求醫藥發展與尊重道德倫理的人體臨床試驗, http://www.sciscape.org/articles/ human_test/。
詹森林等,定型化約款之基本概念及其效力之規範——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之分析——,民法研究會實錄民法研究,台北:學林,1999年9月。
楊秀儀,誰來同意?誰作決定?——從「告知後同意法則」談病人自主權的理論與實際:美國經驗之考察,台灣法學會「紀念世界人權宣言五十週年」學術研討會論文報告,台灣法學會學報,第20期,1999年11月。
楊秀儀,溫暖的父權vs.空虛的自主——到底法律要建立什麼樣的醫病關係?,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21期,2002年1月。楊秀儀、林欣柔,告別馬偕肩難產事件?,月旦法學雜誌,第112期,2004年9月。
楊秀儀,美國「告知後同意」法則之考察分析,月旦法學雜誌,第121期,2005年6月。廖淑鈴,談醫院中人體試驗委員會,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19期,2001年7月。郭英調,國內「人體試驗委員會」簡介,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19期,2001年7月。劉永弘,醫師說明、病患承諾與阻卻違法,醫事法學,第7卷第1期,1999年3月。陳子平,醫療上「充分說明與同意(Informed Consent)」之法理,東吳大學法律學報,第12捲第1期,2000年2月。
陳介甫,藥物臨床試驗的歷史,醫院藥學,第11卷第1、2期,1994年3月。陳甘霖、何國良,新藥發展的過程,醫學研究,第18卷第6期,1998年5月。陳叔倬,有了IRB,是否就足夠?——評論「社群評審委員會」(Community Review Board)的必要性,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19期,2001年7月。陳怡安,受試者保護與人體試驗的規範,律師雜誌,第270期,2002年3月。陳恆德,如何提昇國內新藥臨床試驗水準,生物產業,第11卷第1期,2000年3月。陳恆德、林美淑,臨床試驗之概況——美國模式,醫學工程(台大),第8卷第2期,1996年4月。陳恆德、朱夢麟,生技醫藥研發中心之法規評估與審查,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http://www.cde.org.tw。
陳碧玉,醫療關係之法律性質,法學叢刊,第83期,頁61,1976年。賴志銘,以人類為受試者之生物醫學研究之國際倫理準則,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19期,2001年7月。
賴冠郎,美國及台灣地區藥品臨床試驗的趨勢探討,生物技術醫藥產業報導,第2卷第6期,1994年1月。戴正德、林中生,從紐倫堡法則談醫學人體試驗的研究倫理,台灣醫界,第46卷第9期,2003年9月。
蔡甫昌,生命倫理四原則方法,醫學教育,第四卷第二期,2000年6月。蔡維音,「人性尊嚴」作為人類基因工程之基礎法律規範理念——「人性尊嚴」作為法律概念其內涵開展之可能性,李瑞全、蔡篤堅編,基因治療與倫理、法律、社會議涵論文選集,台北:唐山,2003年6月。
蔡維音,全民健保體制下醫療疏失責任之歸屬,中原財經法學,第12期,2004年6月。蔡篤堅,對基因科技臨床試驗規範之探討,立法院院聞,第29卷第7期,2001年7月。謝哲勝,無過失醫療責任:醫師的夢靨?病人的救星?,民法七十年之回顧與展望紀念論文集一,台北:元照,1990年10月。
顏上詠、陳冠旭,唐淑美,論英國生物銀行之「告知後同意」,清華科技法律與政策論叢,第2卷第2期,2005年6月。鄭師安,美國FDA對國外產生臨床試驗資料規範提出新的提案,生技與醫療器材報導月刊,2005年1月。鄭舜介,《醫政》從病人自主權—論當代生殖科技(一)—研究源起、病人自主權的源起及內涵,http://www.lawbank.com.tw/fews/。
薛瑞元,醫療契約與告知義務,月旦法學雜誌,第112期,2004年9月。(三)學位論文
方尚文,人體試驗對既有醫療法制衝擊之研究—以當事人利益衝突為中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2004年7月。林志六,人體基因治療規範機制之研究—以機構內審查制度為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7月。吳志正,醫療契約論,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碩士論文,2005年7月。許純琪,醫病關係中的告知後同意,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7月。楊志宏,醫療行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研究,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年7月。陳詩經,人體試驗法律制度之研究——以美國法為中心,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5月。楊志宏,醫療行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研究,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年7月。楊慧玲,醫師說明義務之研究,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0年6月。
劉永弘,醫療關係與損害填補制度之研究,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96年8月。(四)網站資料
大紀元網站,www.dajiyuan.com。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網站,http://med.mc.ntu.edu.tw/。
長庚紀念醫院網站,http://www.cgmh.com.tw/。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網站,http://140.116.253.119/nckm/。
馬偕紀念醫院網站,http://www.mmh.org.tw。
台北榮民總醫院網站,http://www.vghtpe.gov.tw/。
台中榮民總醫院網站,http://www3.vghtc.gov.tw/。
高雄榮民總醫院網站,http://www.vghks.gov.tw/。
奇美醫院網站,http://www.chimei.org.tw/。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網站,http://www.cmuh.org.tw/。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網站,http://www.tmch.org.tw/。
台北市立萬芳醫院網站http://www.wanfang.gov.tw/。
彰化基督教醫院網站,http://www2.cch.org.tw/IRB/。
行政院衛生署網站,http://www.doh.gov.tw/。
司法院網站,http://wjirs.judicial.gov.tw/jirs/judge.asp。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
二、外文文獻
(一)日文部分
下村孟,医藥品実際知識(第2版),頁7-13,東洋経済新報社,1979年11月。
小保和一郎,検証人体実驗-731部隊‧医學,第三文明社,2003年8月。
山口忍,診療契約上問題,山口和男等編,醫療過誤,現代民事裁判課題9,新日本法規,1991年。
山田卓生等,新‧現代損害賠償法講座3——製造物責任‧專門家責任,日本評論社,1997年11月。
中川善之助、兼子一,実務法律大系医療過誤‧国家賠償,青林書院,1980年。
中村哲,医師說明患者判斷‧同意,民事判例実務研究第八卷,判例社,1992年11月。
中村哲,医療事故訴訟因果關係——疾病前提医療行為中心——,後藤勇、山口和男編,民事判例実務研究第十卷,判例社,1995年7月。
中村哲,医師說明義務範圍,太田幸夫編,醫療過誤訴訟法,新‧裁判実務大系1,青林書院,2003年2月。
中野貞一郎,診療債務不完全履行証明責任,有泉亨等編,現代損害賠償法講座4——醫療事故‧製造物責任,日本評論社,1974年。
田中実、藤井輝久,医療法律紛爭,有斐閣,1993年9月。
平林勝政,医療過誤契約的構成不法行為的構成,民法争點Ⅱ,有斐閣,1985年7月。
加藤一郎,不法行為法研究,有斐閣,1999年10月復刊版。
米田泰邦,医療行為刑法,一粒社,1985年3月。
吉田邦彥,契約法‧医事法関係的展開,北海道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叢書(17),有斐閣,2003年1月。
金川琢雄,医事法學叢書,日本評論社,1986年。
後藤勇、山口和男編,民事判例実務研究第八卷,判例社,1992年11月。
貝孝一,—˙医事法學,日本医學会特別˙医法,1993年。
貝孝一,治療行為患者意思医師說明,契約法大系刊行委員會編,契約法大系VII,有斐閣,1972年。
高杉晉吾,七三一部隊細菌戦医師追,德間書店,1982年11月。
野田寬,医事法中卷,青林書院,1994年1月增補版。
船越隆司,民事責任構造証明,尚學社,1992年11月。
植木哲,医療法律學,有斐閣,1998年4月。
植木哲等,医療判,有斐閣,1998年4月。
莇立明、中井美雄,医療過誤法,青林書院,1996年12月。
新美育文,医師說明義務患者同意,民法争點Ⅱ,有斐閣,1985年7月。
菅野耕毅,医療契約法理論,信山社,2001年12月增補新版。
菅野耕毅,医療過誤責任理論,信山社,2001年11月增補新版。
磯村保等,民法教室,有斐閣,1999年12月。
樋口範雄等,自己決定權法,岩波講座現代法14,岩波書店,1998年3月。
(二)英文部分
Areen, J., & King, P. A., & Goldberg, S., & Capron A.M., LAW, SCIENCE AND MEDICINE, (1984).
Beauchamp, T. L.& Childress, J.T.,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 5th ed., Oxford Univ. Press( 2001).
Bush, D., Gene Therapy Trails: The Role of the National Institution of Health and Conflicts of Interest, 19 Biotechnology Law Report 576, n5,(2000).
Capron, A.M., Human Experimentation, Medical Ethics, ed. R.M. Veatch, (1989).
Delgsdo, R., & Leskovac, H., Informed Consent in Human Experimentation: Bridging the Gap between Ethical Thought and Current Practice, 34 UCLA L. Rev. 1 (1986).
Grodin, M. A., Historical Origins of the Nuremberg Code, The Nazi Doctors and the Nuremberg Code.
Katz, J.,Human Experimentation and Human Rights, 38 ST. LOUIS L.J. 7, at 34(1993).
McCoid, A. H., A Reappraisal of Liability for Unauthorized Medical Treatment, 41 Minn. L. Rev. 381 (1957).
Belmont Report,http://ohsr.od.nih.gov/guidelines/belmont.html。
The Nuremberg Code,http://www.cirp.org/library/ethics/nuremberg/。
Declaration of Helsinki,http://www.wma.net/e/ethicsunit/helsinki.htm。
International Ethical Guidelines for Biomedical Research Involving Human Subjects,http://www.cioms.ch/frame_guidelines_nov_2002.htm。
Guideline for Good Clinical Practice(ICH-GCP),http://www.fda.gov/cder/guidance/ 959fnl.pdf。
Hippocratic Oath,http://en.wikipedia.org/wiki/Hippocratic_Oath。